10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就破獲一起鴨脖店店主制作鴨脖時添加亞硝酸鈉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采購、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案,日前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取保候審。
據了解,國內隨處可見鴨脖店,但有的店主為了給鴨脖上色且達到防腐的作用,所以在煮鴨脖時會加入亞硝酸鈉。但亞硝酸鈉是有毒物質,有致癌作用,亞硝酸鹽是劇毒物質,成人攝入0.2一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
9月25日,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郭某某經營的鴨脖王店銷售的“鹵鴨”進行了監督抽檢,經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得出的檢驗結果“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項目實測值為53。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的規定,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防將亞硝酸鹽誤作食鹽用于加工食品。2018年10月18日,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將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送達給郭某某,并對其經營的鴨脖王店營業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正在使用過期兩年的亞硝酸鈉一袋、已經使用完的過期亞硝酸鈉空袋一個,郭某某現場未能提供供貨方資質及購進票據。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進一步對食品加工、制作人員郭某某進行了詢問調查,郭某某承認該店自2017年5月11日營業到現在制作鹵肉時會加入亞硝酸鈉,每制作60斤鹵肉添加0.5克亞硝酸鈉。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公安部印發關于加大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力度嚴格落實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處罰到人的規定的通知》、《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郭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采購、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情節嚴重,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移送旗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立案辦理。
目前,食藥環偵大隊已經固定了郭某某涉嫌犯罪的證據,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群眾,購買肉類熟食時如果發現肉的顏色特別鮮艷,此類食品有可能添加了亞硝酸鹽進行增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