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藥監局發布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該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飲料、蜂產品及食用農產品等4類食品275批次樣品,發現不合格樣品19批次,涉及肉制品和飲料,其中絕大部分檢出與微生物污染有關。
肉制品當心菌落總數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肉制品占10批次,其中,有8批次檢出菌落總數超標,分別為:南丹縣鴻發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東興瑞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鳳爪”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5-02,規格:40克/袋)、都安三和南城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阜陽雨潤肉類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美味雞肉火腿腸”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4-14,規格:280克(28克×10支)/袋)、廣西靈山縣鹿生源鹿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靈山縣鹿生源鹿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鹿肉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1-24,規格:100g/袋)、靈山縣武利鎮丁奇軍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廣西寧明縣康特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鳳爪(山椒味)”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4-14,規格:52克/袋)、平南縣大新供銷合作社皆好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橫縣蒼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泡爪”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4-20,規格:50克/袋)、寧明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靖西清香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泡椒鳳爪”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2-02,規格:52克/袋)、柳城縣太平鎮聚潛食品廠(普通合伙)銷售的標稱“柳城縣太平鎮聚潛食品廠”生產的“牛臘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8-09,規格:100克/袋)、大化縣大潤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凱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山椒雞肘(輻照食品)”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7-01,規格:188克/袋)。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另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融安縣敏敏食品批零部銷售的標稱“平原縣華利食品廠”生產的“蜜汁烤翅”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6-02,規格:30克/袋),該商品檢出商業無菌檢驗結果為非商業無菌。
商業無菌一般指食品經過適度的熱殺菌以后,不含有致病微生物和常溫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是罐頭食品所必須滿足的微生物要求?!墩婵哲洶b鹵肉制品》(SB/T 10381-2012)規定真空包裝類鹵肉制品的微生物指標應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的要求。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殺菌不徹底或產品包裝密封不嚴。
還有1批次為:靈山縣舊州鎮志城商店銷售的標稱“玉林市多都食品廠”生產的“野山椒泡爪”樣品(商標:永達鑫豪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06-15,規格:50克/袋)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檢出值為0.13g/kg。
飲料多檢出銅綠假單胞菌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分別為:崇左市石林純凈水廠銷售的標稱“崇左市石林純凈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7-31,規格:18.8L/瓶);大化縣古瑤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大化縣古瑤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古瑤山飲用純凈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8-15,規格:18.6L/桶);南寧市闊茗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廣西駱越泉天然飲用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棠牌包裝飲用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8-02,規格:18.6L/桶);廣西南寧市八里山飲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南寧市八里山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名聚山里人(包裝飲用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7-21,規格:18L/桶);融安縣臨江液化氣站銷售的標稱“廣西融安縣笙露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笙露山泉(天然泉水)”樣品(商標:笙露,生產日期/批號:2018-08-13,規格:18.6L/桶)、標稱“融安縣紅茶山泉水聯營廠”生產的“紅茶山泉水(飲用天然泉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8-09,規格:18.9L/桶)。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天然礦泉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礦泉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另外,還有1批次飲用水檢出溴酸鹽超標,為:柳城縣太平鎮覃熊批發部銷售的標稱“融安縣紅茶山泉水聯營廠”生產的“紅茶山泉水(飲用天然泉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6-14,規格:600ml/瓶),溴酸鹽檢出值為0.014mg/L。
溴酸鹽是飲用水生產企業在用臭氧對原水進行消毒處理時產生的一種副產物,對人體的致癌危害國際上目前還沒有確切的定論。包裝飲用水中溴酸鹽含量主要與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時使用臭氧的量有關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過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過大可能會導致最終產品溴酸鹽超標。
還有2批次飲料檢出菌落總數,為:廣西南丹桂緣飲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南丹桂緣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檸檬汽水(碳酸飲料)”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7-06,規格:400ml/瓶)、柳城縣孔姐土特產商行銷售的標稱“廣西柳城縣盛月飛陽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壯方手工老姜紅糖(植物固體飲料)”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2-02,規格:250克/盒)。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相關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43期總第164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