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襄陽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襄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2018年第13期)》。該公告稱,近期,襄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餅干、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15類食品10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1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本次抽檢糧食加工9批次、食用油7批次、調味品12批次、肉制品2批次、餅干2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批次、酒類16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食糖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餐飲食品7批次、食用農產品35批次、食品添加劑2批次。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湖北美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南漳肖堰店經營的上海青(生產日期/批號:20180910)啶蟲脒檢出值為0.203mg/kg,標準值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陽分中心。
(二)南漳縣金瑪特超市經營的豇豆(生產日期/批號:20180910)克百威檢出值為0.048mg/kg,標準值為≤0.02mg/kg。檢驗機構為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陽分中心。
(三)南漳縣裕豐超市經營的標稱岳陽市君山區海霞醬菜廠生產的海霞魚酸菜(生產日期/批號:20180801)防腐劑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2,標準值為≤1.0。檢驗機構為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陽分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襄陽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已通報相關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落實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制度,責令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風險控制措施,并排查分析原因進行整改,3個月內向襄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 抽樣編號 |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分類 | 公告號 | 公告日期 | 任務來源/項目名稱 | 檢驗機構 | 備注 | PP18420600486000211 | 1 | / | / | 湖北美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南漳肖堰店 | 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肖堰鎮街道水務中心小區 | 上海青 | 散裝稱重 | 20180910 | 啶蟲脒║0.203mg/kg║不得檢出 | 食用農產品 | 2018年第13期 | 2018/11/1 | 省轉移 | 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陽分中心 | PP18420600486000237 | 2 | / | / | 南漳縣金瑪特超市 | 南漳縣巡檢鎮巡檢司村村委會 | 豇豆 | 散裝稱重 | 20180910 | 克百威║0.048mgmg/kg║≤0.02mg/kg | 食用農產品 | 2018年第13期 | 2018/11/1 | 省轉移 | 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陽分中心 | PP18420600486000254 | 3 | 岳陽市君山區海霞醬菜廠 | 岳陽市君山區錢糧湖 | 南漳縣裕豐超市 | 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長坪鎮長坪街道 | 海霞魚酸菜 | 1kg/份 | 20180801 | 防腐劑比例之和║1.2║≤1.0 | 蔬菜制品 | 2018年第13期 | 2018/11/1 | 省轉移 | 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襄陽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