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民在桂林路的 “ 天空超市 ” 買到過期 3 個月的啤酒》續
新聞回放:4 月 23 日下午 5 點左右,孫先生在一家名為 “ 天空超市 ” 的店鋪買到了一瓶過期的啤酒。過期的啤酒是 “ 寶華麗無醇啤酒(菠蘿味)”,而且是在喝了之后才發現的。得知啤酒過期后,孫先生立刻將此事反映給了店里的工作人員,當時得到的回復是免單,并且再拿兩瓶酒。不過這樣的解決辦法孫先生并不認可,他表示,回家之后肚子就不舒服了。而且不能喝了過期啤酒后就免單了事,他更想要一個說法,于是他將此事又反映到了工商和食藥監等有關部門。 5 月 6 日,孫先生告訴新文化報 · ZAKER 吉林記者,有食藥監的工作人員聯系了他。這件事的結果是對 “ 天空超市 ” 進行罰款,然后將過期的啤酒按照假酒對孫先生進行 10 倍賠償。孫先生表示,他已于 6 日收到了 10 倍賠償。 相關報道:長春市民在桂林路附近一超市買到過期3個月的啤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