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十堰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公告稱,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市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11類食品共75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1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擅┘齾^五堰九鼎商行經營銷售的鮮黃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28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ǘ┯蓮垶硡^大嶺路誠意生活便利店經營銷售的房縣鮮黃酒,標稱生產單位為十堰市茅箭區谷之液黃酒坊,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18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37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10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ㄈ┯蓮垶硡^廣東路關東酒行經營銷售的農家洑汁黃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2.6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35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13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ㄋ模┯蓮垶硡^大嶺路凱旋便利店經營銷售的鮮洑汁,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56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16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089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十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市食品藥品綜合執法支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