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2018年11月28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071301454號通知,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標準》草案,修訂要點如下:
一、本標準法源依據。 (第一條)
二、訂定食品分類系統。 (第二條)
三、正面表列原則。 (第三條)
四、使用限量規定為「視實際需要量使用」之食品添加物,于個案中適量判斷之考量因素。 (第四條)
五、「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限制。 (第五條)
六、自食品原料帶入食品添加物合法性之認定規定。 (第六條)
七、食品添加物編碼原則。 (第七條)
八、食品添加物功能類別、使用范圍及限量標準。 (第八條)
九、本標準施行日期。 (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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