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宜良雄蜂酒業有限公司監督檢查情況公告,該企業在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方面存在問題。
公告原文:
關于宜良雄蜂酒業有限公司監督檢查情況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規,以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白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其他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對你公司生產企業資質、生產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產品管理和召回、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現將此次檢查中發現你公司存在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生產環境條件
(一)釀造車間外道路未硬化。不符合GB14881中3.2.3條款廠區內道路應鋪設混凝土、瀝青、或者其他硬質材料的要求。
?。ǘ┓朗蠓老x等裝置不全,無檢查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6.4.2條款“應制定和執行蟲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檢查。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如紗簾、紗網、防鼠板、防蠅燈、風幕等),防止鼠類昆蟲侵入”的要求。
二、進貨查驗結果
添加劑保管、領用記錄不全。不符合GB14881中7條款原輔料有進出庫和領用記錄的要求。
三、生產過程控制
無自查記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第四十七條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并記錄和處置的要求。
四、產品檢驗結果
留樣不全,無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9.3條款按規定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的要求。
五、貯存及交付控制
未設立不合格品區。不符合GB14881中7.2條款不合格品應放在指定區域,明顯標示,及時處理并記錄的要求。
六、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對不合格品未進行處置。不符合GB14881中14.1條款應按照制度要求處置不合格品,并有記錄的要求。
七、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未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第一百零二條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隱患的要求。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