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23日,廣西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原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糕點、酒類、調味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等6類食品23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17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
抽檢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糕點不合格樣品3批次;酒類不合格樣品1批次;調味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 8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超標,是不合格產品的重災區
不合格產品中,有8批次檢出微生物污染超標,是不合格產品的重災區。包括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肉制品,1批次糕點,1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分別為:
欽州市欽北區小董鎮利莉日雜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荷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食用生粉”樣品(商標:QIAORUI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01-26,規格:100克/袋),融安縣河西佳家用超市銷售的標稱“柳州市國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生粉”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6-01,規格:100克/袋),南丹縣盛元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川香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生粉”樣品(商標:川香坊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5-03,規格:100克/袋),蒙山縣宜佳小超市銷售的標稱“廣西景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鳳爪”樣品(商標:隨口愛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5-01,規格:50克/袋),天峨縣湘鑫發批發部銷售的標稱“陵縣億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鳳爪”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5-02,規格:100克/袋),柳州市柳南區游游面包廠銷售的標稱“柳州市柳南區游游面包廠”生產的“西點蛋糕(烘烤類糕點)”樣品(商標:游游,生產日期/批號:2018-09-11,規格:80g),菌落總數超標;
東蘭縣食全商行銷售的標稱“隆安縣莊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鳳爪”樣品(商標:莊記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4-22,規格:50克/袋)巴馬壽之都長壽食品總匯銷售的標稱“廣西巴馬磨師傅長壽食品綜合廠”生產的“玉米鍋巴(膨化食品)”樣品(商標:磨師傅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8-13,規格:38克/袋),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超標。
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大腸菌群超標可能是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2批次面包防腐劑超標
還有2批次面包防腐劑超標,為:象山區振元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靈川縣億強食品廠”生產的“金磚面包”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9-03,規格:80g/袋)、 “ 好味道黃金包” 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 2018-08-22,規格: 95g/袋),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不得超過0.5g/kg,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 1。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廣西環江毛南紅福神酒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環江毛南紅福神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毛南紅香窖酒”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5-02-09,規格:凈含量:800ml),酒精度(20℃)不達標;柳州市柳東新區盛世統發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賀州市永興客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剁椒王”樣品(商標:永興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05-28,規格:280克/瓶),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柳州市柳南區曹婷調味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新食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新食客農家雞精”樣品(商標:新食客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9-12,規格:908克/袋),谷氨酸鈉不達標;巴馬壽之都長壽食品總匯銷售的標稱“巴馬福祿壽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火麻酥(膨化食品)”樣品(商標:補糧神(藝術字),生產日期/批號:2018-02-03,規格:50克/袋),過氧化值超標。
廣西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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