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22日,為進一步加強豬肉等動物產品生產經營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莆田市涵江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速凍類食品生產企業、大中型凍庫經營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約談要求速凍類食品生產企業、凍庫經營者做到以下幾點:一是以負責任的態度把好進貨關,認真履行進貨查驗和進出貨臺賬記錄義務,嚴禁采購、加工、銷售病死動物產品,以及來源不明、無中文標簽、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動物產品;二是采購、加工、銷售的生豬肉產品,必須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原件;三是冷凍肉品必須按照先進先出、后進后出的運營管理規定分類存放,不得亂堆亂放或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四是必須建立進出貨臺賬,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保質期、存貨人或出貨人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五是發現來源不明、無中文標簽、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冷凍肉品必須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要以嚴謹的態度對消費者健康負責,誠實守信經營。
通過約談,進一步增強了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主體責任意識,有效加強對速凍類食品生產企業和凍庫的監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