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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小作坊高質量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2-02-21 13:41:39 來源:互聯網
項目 內容 得分

整理

(10分)

1、生產加工場所內無雜物(3分),破損或廢棄的設施設備不得在生產加工場所內放置(2分)。 2、生產加工場所內根據生產加工需要放置物品(3分),個人物品統一存放于指定位置(2分)。

整頓

(35分)

3、所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成品、工器具等物品按照類別分區域、分層、分品種存放(6分);存放區域有明確界線,有定位標識(6分);物品擺放整齊,存放位置不越界(5分)。 4、同類別的食品原輔料、半成品和成品用相同的容器盛放(3分),標示最大盛放量(2分)。 5、直接接觸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盛放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識(5分)。 6、生產加工場所內存放廢棄物的設施應標識清晰并加蓋(3分)。 7、固定管線、管路有安全防護及警示標識、流向和功能名稱(3分);配電設備、消防器材等設施有隔離標識(2分)。

清掃

(15分)

8、屋頂、墻面、地面和門窗表面無積塵和蜘蛛網,無破損、發霉(3分);生產加工場所地面應平整、無積水(2分)。 9、生產加工產生的廢棄物及時清運,場所保持清潔(3分);下水道定期清理,無沉積污水、污物(2分)。 10、用于生產加工的設施設備和工器具定期清洗、消毒、歸位(5分)。

清潔

(30分)

11、制定清潔責任圖,并在生產加工場所內各功能區醒目位置懸掛(8分)。 12、更衣室內配備洗手液、消毒液和干手等設施設備(3分);洗手池上方墻面張貼洗手、消毒標準圖解(3分);洗手、消毒、干手設備運行正常(3分)。 13、生產加工和貯存場所與外界相通的門窗配備紗窗、滅蠅燈、防鼠板等防止蟲害侵入的設施(5分)。 14、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手部不得佩戴裝飾物品(5分)。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3分)。

素養

(10分)

15、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分),并在生產加工場所內醒目位置懸掛(3分)。 16、食品從業人員掌握5S知識并履行職責(2分),生產加工操作未違反規定要求(3分)。 合計

  結果判定:□通過(得分≥90)  □不通過(得分<90)

 

  附件3

 

  實施5S現場管理食品小作坊任務分解表

序號 地市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1 杭州 60 120 200 2 寧波 60 120 200 3 溫州 105 210 350 4 湖州 15 30 50 5 嘉興 15 30 50 6 紹興 45 90 150 7 金華 105 210 350 8 衢州 90 180 300 9 舟山 15 30 50 10 臺州 60 120 200 11 麗水 30 60 100 合計 600 1200 2000

  附件4

 

  建設浙江文化特色食品小作坊任務分解表

序號 地市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1 杭州 30 60 100 2 寧波 30 60 100 3 溫州 36 72 120 4 湖州 15 30 50 5 嘉興 15 30 50 6 紹興 30 60 100 7 金華 36 72 120 8 衢州 36 72 120 9 舟山 12 24 40 10 臺州 36 72 120 11 麗水 24 48 80 合計 300 600 1000

  附件5

 

  全省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情況進度表

 

  報送單位(蓋章):              報送時間:  年  月  日

內 容

累計數

備 注

食品小作坊集聚園區(個)

   

實施“5S”現場管理食品小作坊(家)

   

共享檢測室(個)

   

陽光小作坊(家)

   

浙江文化特色食品小作坊(家)

   

食品小作坊數字化監管平臺(個)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2月9日印發

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同意開展改革試點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批復》和《中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員會關于改革突破爭先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實施意見》精神,推動全省食品小作坊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振興,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省局決定開展全省食品小作坊高質量發展提升行動,現將《浙江省食品小作坊高質量發展提升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ù思_發布)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高質量發展提升行動方案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同意開展改革試點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批復》意見,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員會關于改革突破爭先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實施意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進一步規范我省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開展食品小作坊綜合治理改革,解決食品小作坊發展中的制約性問題,提升作坊產品總體質量,切實保障食品安全,推動食品小作坊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經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食品小作坊生產持續改造提升,建設集“標準化、園區化、文旅化、數字化、陽光化”(以下簡稱“五化”)為一體的食品小作坊高質量發展新模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美食文化和美麗鄉村的向往,實現食品小作坊“標準化建設、園區化管理、文旅化融合、數字化監管、陽光化共治”的工作目標。

 

  二、主要任務

 

 ?。ㄒ唬┤鎸嵤┦称沸∽鞣?ldquo;標準化”建設

 

  各地要在食品小作坊加工過程符合《食品小作坊通用衛生規范》要求基礎上,繼續推動實施以“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為主要內容的“5S”現場管理(操作指引及評價表見附件1、2)。各地要積極鼓勵新辦食品小作坊先行導入“5S”現場管理,至2024年底,實施“5S”現場管理的在產食品小作坊達到2000家以上(任務分解見附件3)。

 

 ?。ǘ┓e極推動食品小作坊“園區化”管理

 

  各地要在充分調研分析的基礎上,按照產業規范、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充分發揮本區域食品產業特色,積極推進多種模式的食品小作坊集聚園區建設,力爭到2024年底全省食品小作坊園區新增10家。根據地域食品小作坊產業塊狀布局實際,積極探索并推動建設共享檢測室,解決食品小作坊檢驗資金不足、技術支撐能力薄弱和出廠檢驗制度未能有效落實等突出問題。

 

 ?。ㄈ┲ν七M食品小作坊“文旅化”融合

 

  各地要認真開展地域食品小作坊的歷史文化譜系調查摸底工作,借力鄉村振興和全域旅游,深耕地方特色文化,挖掘食品小作坊的文化內涵,不斷深化“坊文”、“坊旅”的有機融合,講好食品文化故事,推進集歷史作坊文化傳承、現場加工參觀和休閑購物等為一體的沉浸式場景構建,增強工坊的辨識度,提升產品的知名度,賦予文化的美譽度,助推產業和文化的融合發展。激活與利用食品小作坊深厚的文化積淀,推動傳統工藝傳承創新、文化內涵價值提煉展示,積極鼓勵小作坊參與非遺項目申報。至2024年底,以“百縣千坊”為載體,培育1000家具有浙江區域特色、文化底蘊、工藝傳承和獨特魅力的食品小作坊(任務分解見附件4)。

 

 ?。ㄋ模┏掷m深化食品小作坊“數字化”監管

 

  各地市要在2022年底前搭建“食品小作坊數字化監管平臺”,包括備案登記、法人信息、銷售方式、銷售地區、抽檢情況等信息并實現動態更新。各地市局要進一步細化平臺內容,要建立健全“智能預警—在線督辦—隱患排除”的閉環風控機制,對問題隱患“實時預警、即時整改”,完善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全程管控,構建“源頭可查、去向可溯、責任可究”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ㄎ澹┡嫿ㄊ称沸∽鞣?ldquo;陽光化”共治

 

  各地要引導具備條件的食品小作坊根據格局構造,在原輔料驗收、清潔消毒、生產加工等關鍵點位安裝視頻監控,實時監控生產加工過程。在米面糧油、豆制品、即食鹵味等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作坊品種開展先行試點,鼓勵食品小作坊業主以“前店后坊”、“透明作坊”等多種方式,在農貿市場、銷售門店等場所向消費者展示生產加工過程,打造“明白、放心、安心”消費場景。至2024年底前,網銷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可視化達100%,全部接入“食品小作坊數字化監管平臺”。

 

  三、工作要求

 

 ?。ㄒ唬┨岣哒疚唬毣e措。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項重要民生工作,更是推動食品小作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有力舉措,各地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財政支持和資金保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要結合自身條件和優勢,因地制宜地謀定“五化”提升具體舉措,明確和細化工作目標,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ǘ┘訌娊y籌,協同推進。各地要借勢借力、創新方法,將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與文旅融合、鄉村振興有機結合,做好謀劃統籌,融入食品生產數字化改革的大局,與“浙食鏈”、“陽光工廠”和尋找CCP試點工作無縫對接,不斷筑牢食品生產安全“防護網”。

 

  (三)加強督導,及時總結。各地要加強對基層監管部門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的實地督查和指導,實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推動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省局將適時對各地“五化”提升工作開展指導。

 

  各設區市局要及時掌握各地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的進展情況,提煉總結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經驗,并分別于2022年6月20日、12月20日、2023年6月20日、12月20日及2024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將《全省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行動工作情況進度表》(附件5)和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省局食品生產處。

 

  附件:1.食品小作坊“5S”現場管理操作指引

 

  2.食品小作坊“5S”現場管理評價表

 

  3.實施5S現場管理食品小作坊任務分解表

 

  4.建設浙江文化特色食品小作坊任務分解表

 

  5.全省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工作情況進度表

 

  附件1

 

  食品小作坊“5S”現場管理操作指引

 

  整理  培植規范思維,養成規范習慣,彰顯規范行為;生產加工作業專區,生產加工設備專用,生產加工物件專間。生產加工區建立工作物品品類識別和置放管理規范,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生產場地內。

 

  整頓  在符合應急安全管理規范的前提下,應根據各類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特點和質量安全風險控制的要求,設置加工作業區并進行有效分隔或分離,區域內物品應按有利于保持品質要求及易于品類識別,分區分類加以存放,并有明顯的標識。原輔料、半成品、成品應區分放置,并有相應的標識標簽;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物料、不合格品應劃分專門的區域放置,并附有較高辨識度的標識標簽;危險區域、應急設備區域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各類生產器具、潔具按照功能用途分開放置,并附加相應標識標簽,使用后保潔并置于干掛狀態;生產加工用料開封后未一次用完的,要加蓋回庫存放并加標注明示。倉庫區物料存放區域要相對固定,并落實專人管理;物品擺放按區、架、層、位錯開放置,物品應離地離墻擺放,按物料存儲保質條件、承重和安全的要求設定相應的限高和縱橫間距;有溫濕度要求的,應注明相應的溫濕度,并配有溫濕度監測設備。

 

  清掃  生產加工運作之前,對生產場地的地面、空間及可能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周邊環境進行清掃和必要的消毒。節令食品在停產或復產時,要開展清掃和相關必要的消毒工作。

 

  清潔  按照生產加工工藝及質量安全保障的要求,產前、產中和產后應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器具實施清潔,防止生產加工作業過程中異物混入,對生產加工作業和物品倉庫區域開展定期消毒保潔。在炎熱潮濕季節從事生產加工作業時,要及時開啟滅蟲滅菌等消殺設施。

 

  素養  制定從事生產加工員工日常工作行為規范準則,著工作外套(鞋、帽),亮證上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生產加工物料者要定期開展健康體檢;按相關設備的使用指導和操作說明,安全規范使用設備、工具和儀器。

 

  附件2

  食品小作坊“5S”現場管理評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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