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佛山市工商局官網獲悉,2017年度,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開展了佛山市流通領域油品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本次油品商品質量抽查,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負責抽樣檢驗,共抽取80組樣品進行檢驗,其中車用汽油60組,車用柴油20組。本次抽檢適用GB/T 28863-2012進行抽樣及判定,抽檢的監督(核查)總體確定為:同一銷售者銷售的同標號同批次油品。抽檢發現不合格的,由管轄的工商部門依據抽檢結果對被抽樣的銷售者依法查處,如有依據表明該商品不合格系供貨商提供的商品導致的,應對該批次商品的供貨商進行立案調查。 本次抽檢,車用汽油商品按照GB 17930-2016 《車用汽油》標準進行檢驗,檢驗項目包括:辛烷值(研究法)、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苯含量。車用柴油按照GB19147 -2016 《車用柴油》標準進行檢驗,檢驗項目包括:硫含量、閃點(閉口)、密度(20℃)、餾程。 本次抽檢安排在佛山市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高明區、三水區五區進行抽樣,由工商執法人員、承檢機構抽樣人員共同完成。抽樣時采用簡單隨機的方式選擇抽樣地點,在任意經營者(經營者)銷售的車用汽油、車用柴油商品中抽取所需樣品。 本次抽檢了33家油品銷售單位(加油站)銷售的車用汽油、車用柴油商品共計80組樣品,經檢驗合格80組,不合格0組,總合格率為100%。其中,抽檢60組車用汽油,合格率100%;20組車用柴油,合格率100%。 本次抽檢僅針對抽取的樣品進行檢驗判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繼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以及流通領域油品質量狀況,繼續做好流通領域油品商品質量監管工作,共創良好的消費環境,共建放心消費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