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酒類、餐飲食品等2類食品32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酒類2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餐飲食品1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源市龍山區雙億購物廣場六條店銷售的標稱四川•瀘州市十里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百年紅私人訂制酒(白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7.2%vol,標準規定為41.0-43.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吉林省中東福萬家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金稻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革命小酒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8.5%vol,標準規定為51.0-53.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告知貴州、四川省并通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遼源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熱線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19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