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食鹽11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產品執行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抽檢食鹽111批次,合格樣品100批次,不合格樣品11批次,占比9.91%。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鹽場生產的大青鹽(加碘),氯化鈉檢出值為98.6 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鹽場生產的草原湖鹽(加碘),氯化鈉檢出值為98.5 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內蒙古蘭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腌制鹽,粒度(0.5mm—2.5mm)檢出值為80%,標準規定為≥85%。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內蒙古雅布賴鹽化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加碘精制鹽,氯化鈉檢出值為98.1 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鹽場生產的大青鹽精制鹽(加碘),氯化鈉檢出值為98.9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額鹽場生產的天然湖鹽,氯化鈉檢出值為98.8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額鹽場生產的大青鹽精制鹽(加碘),氯化鈉檢出值為98.7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鹽場生產的大青鹽純天然無污染草原湖鹽(加碘),氯化鈉檢出值為99.0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額鹽場生產的草原湖鹽晶純(加碘),氯化鈉檢出值為98.8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額鹽場生產的天然湖鹽,氯化鈉檢出值為98.8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額鹽場生產的草原湖鹽晶純(加碘),氯化鈉檢出值為98.6g/100g,標準規定為≥99.1g/100g。檢驗機構為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錫林郭勒盟、阿拉善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經營企業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分析原因,追查來源,認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核查處置情況于2019年4月2日前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四、本次抽檢全部檢驗合格生產企業30家100批次,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通告。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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