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原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消息,近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11類食品319批次樣品,12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檢餐飲食品15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蜂產品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2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冷凍飲品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2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調味品3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2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6批次,糧食加工品13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成都宏興旺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成都福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朝記山核桃瓜子”和“朝記炒瓜子”,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結果為1.2g/100g、1.5g/100g,標準值規定為≤0.80g/100g;“香料煮花生”,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為0.11g/kg,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 (二)甘孜縣簽味王串串香銷售的“火鍋粉”,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為0.048g/kg,標準值規定為不得使用。 (三)四川華潤萬家好來超市有限公司成都太古里店銷售的標稱青海青藏蜜蜂良種養殖場生產的“高原油菜花蜜”,不合格項目為氯霉素,檢驗結果為0.59μg/kg,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 (四)青神景里餐廳使用的“陶瓷碗”和“陶瓷杯”,不合格項目均為大腸菌群,檢驗結果均為檢出,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 (五)成都百倫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成都前進興旺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閬鵑紅油郫縣豆瓣”,不合格項目為氨基酸態氮,檢驗結果為0.16g/100g,標準值規定為≥0.18g/100g。 (六)樂山市中心城區雷定華飯店銷售的“雞蛋”,不合格項目為氟苯尼考,檢驗結果為17.9μg/kg,標準值規定為不得檢出。 (七)隆昌縣秀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一醉天下釀酒廠生產的“紅高粱酒”,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檢驗結果為36.9%vol,標準值規定為49.0~51.0%vol。 (八)龍泉驛區龍泉街辦新雪源冰淇淋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成都市新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冰糯米冰棍”,不合格項目為大腸菌群,檢驗結果為50;80;50;50;40CFU/g,標準值規定為n=5,c=2,m=10,M=102CFU/g。 (九)標稱四川劍門關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劍門關天然礦泉水”,不合格項目為界限指標-偏硅酸,檢驗結果為<1mg/L,標準值規定為25.0~34.8mg/L。 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成都、廣元、內江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成都、內江、眉山、甘孜等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樂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x 附件2-合格-2018年50號食品抽檢信息.xlsx 附件3-不合格-2018年50號食品抽檢信息.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