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品加工對水有什么要求?水是一種極好的溶劑。一般天然水都是不純凈的,總有一些無機物(如氧化物、硫酸鹽、碳酸鹽、硝酸鹽及亞硝酸鹽等)和有機物溶解于水中,還有一些其他物質,如泥沙、膠體物質、微生物、動植物殘體等,它們雖不被水溶解,但混于水中。由于這些物質的含量不同,對水的質量有很大影響。硬度過大的水,含有錳、鐵、硝酸鹽,或呈酸性反應的水都不適于加工用。加工用水應符合普通飲用水的標準,水質澄清透明,無色、無味、無臭,靜置不發生沉淀;沒有病原菌;不含或極少含鐵、錳等重金屬,不含硫化氫、氨、硝酸鹽和亞硝酸鹽;不含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有毒物質;硬度在15~16度為宜(硬度1度相當于1升水中含氧化鈣10毫克);PH6.5~9.5為宜。 加工用水的水質標準(1)感觀性狀指標: 項 目 標 準色 色度不超過15度,并不得呈現其他異色混濁度 不超過5度臭和味 不得有異臭、異味肉眼可見物 不得含有(2)化學指標:項目標 準PH 6.5~8.5總硬度(以CaO計) 不超過250毫克/升 鐵 不超過0.3毫克/升錳 不超過0.1毫克/升銅 不超過1.0毫克/升鋅 不超過 1.0毫克/升揮發酚類 不超過0.002毫克/升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不超過0.3毫克/升(3)毒理學指標: 項 目 標 準 氟化物 不超過1.0毫克/升,適宜濃度0.5~1.0毫克/升 氰化物 不超過 0.05毫克/升 砷 不超過 0.05毫克/升 錫 不超過0.05毫克/升 汞 不超過0.001毫克/升 鎘 不超過0.01毫克/升 鉻(六價) 不超過 0.05毫克/升鉛 不超過 0.01毫克/升(4)細菌學指標: 項 目 標 準 細菌總數 1毫升水中不超過100個 大腸菌數 l毫升水中不超過3個 游離性余氯 在接觸30分鐘后應不低于0.3毫克/升。集中式給水除出廠水應符合 上述要求外,管網未梢水不低于0.05毫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