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稻香村商標戰再掀波瀾 北稻被判停止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 南北稻香村商標爭奪戰又有了新進展。10月12日,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對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稻香村)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顯示,被告北京稻香村停止在其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并賠償原告蘇州稻香村經濟損失115萬元。 判決內容顯示,被告北京稻香村侵犯了原告蘇州稻香村第352997號注冊商標專用權。據悉,蘇州稻香村所持有的352997號注冊商標,即由“稻香村”和拼音首字母“DXC”組合成的圓形圖案,商標注冊于1989年。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北京稻香村在涉案商品包裝上載明的“稻香村”文字標識,與蘇州稻香村使用商標近似,容易導致混淆,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據了解,蘇稻與北稻在商標方面的糾紛已長達十余年,兩家的商標糾紛主要圍繞著“稻香村”商標使用權等方面展開。2015年,北京稻香村起訴蘇州稻香村,蘇稻隨即發起反訴。至今,蘇州稻香村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東城區人民法院、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法院等地5次對后者發起訴訟(北京3起,蘇州2起)。(胡可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