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l改委 2008年 第26號) 為規范乳制品加工行業投資行為,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引導生產企業合理布局,節約和有效利用資源,保護環境,促進乳制品加工與原料乳生產協調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條件》,現予以公告。 各有關部門在乳制品加工建設項目核準管理、土地供應、環境影響評價、信貸融資、食品生產許可、衛生許可認證、工商注冊登記等工作中要以準入條件為依據。 附件: 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條件.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條件 為規范乳制品加工行業投資行為,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引導生產企業合理布局,節約和有效利用資源,保護環境,促進乳 制品加工與原料乳生產協調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 策,制定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條件。 一、 企業設立及布局 新上或改(擴)建乳制品加工項目(企業)必須符合國家法律 法規、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供 應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并符合如下 條件: ?。ㄒ唬┬律霞庸ろ椖浚ㄆ髽I) 1、與周圍已有乳制品加工企業距離在 60 公里以上; 2、加工規模為日處理原料乳能力(兩班)200 噸以上; 3、有固定并與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數量(加 工企業自建牧場、股份制牧場以及農企合同規定的存欄奶牛所產鮮 牛奶比重)不低于加工能力的 30%;乳粉類生產企業所用原料 50% 以上為生鮮牛(羊)乳,液體乳生產企業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鮮 牛(羊)乳(復原乳除外)。有配套的機械化擠奶站。 ?。ǘ└模〝U)建加工項目(企業) 1、新增加工規模為日處理原料乳能力(兩班)100 噸以上; 2、有固定并與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數量(加 工企業自建牧場、股份制牧場以及農企合同規定的存欄奶牛所產鮮 牛奶比重)不低于原有加工能力的 75%;改(擴)建后,乳粉類生 產企業所用原料 50%以上為生鮮牛(羊)乳,液體乳生產企業所用 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鮮牛(羊)乳(復原乳除外)。有配套的機械化 擠奶站。 3、鼓勵企業通過資產重組、企業兼并等方式,合理擴大生產 規模。 ?。ㄈ┘庸つ芰Σ季?/p> 1、新上加工項目(企業)選址須在交通方便、有充足水源的 地區,不得建在受污染河流的下游;環境功能符合食品加工環境要 求,周圍 2 公里范圍內沒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擴 散型污染源,沒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等污染源;合理設置防 護距離,有效防止廢水、廢氣排放對周邊環境保護目標的不良影響。 2、新上或改(擴)建加工項目(企業)要整體布局合理,各 功能區域劃分明確。項目建設須執行《乳制品廠設計規范》 ?。≦B6006)、《乳制品企業良好生產規范》(GB12693)、《食品企業通 用衛生規范》(GB14881)、《乳品設備安全衛生》(GB12073)、《生活 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規定。 3、按照區域原料和市場分布,發揮地區優勢,相對集中、合 理利用資源,建立區域奶源與乳制品加工協調發展的加工能力布 局,鼓勵培育大型加工企業。東北、華北、西北等傳統農牧區,重 點發展乳粉、干酪等固體乳制品和滅菌乳等乳制品;大城市、長江 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區,重點發展液體乳等乳制品。 ?。ㄋ模┘庸つ芰Y構調整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優化增量,調整存量,逐步淘汰 加工規模為日處理原料乳能力(兩班)20 噸以下的生產裝置。國 家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企業)依法予以取 締或實施關閉。 二、 工藝與裝備 (一)企業生產須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 文件;執行質量保證體系工藝文件規定;所采用工藝先進、適用, 能夠保證生產的產品達到或超過國家標準。 (二)企業必須具備先進的生產設備及完善的檢測手段和檢測 設備。在原料接受環節配備離心式凈乳機、恒溫儲乳罐;原料處理 環節配備乳脂分離與標準化、均質與殺菌等產品標準化系統;須按 產品質量要求,配備殺菌、滅菌及灌裝設備,全自動乳粉包裝設備; 須配備原地清洗系統(CIP)和酸堿中和儲罐,必須有廢水廢液處 理系統。根據原料、半成品、成品檢驗需要配備檢驗儀器和設備, 必須配備乳成分綜合快速檢驗儀。 三、產品質量 ?。ㄒ唬┤橹破樊a品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以 下類別產品應符合相關產品質量和衛生標準:
?。ǘ┢髽I須對原料乳進行體細胞、抗生素、細菌總數的檢驗 與控制。 (三)企業應采用 GMP、HACCP 方法管理,制定關鍵控制點的 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對生產過程及半成品進行 檢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四)企業應詳細制定成品的品質規格、檢驗項目、檢驗標準、 抽樣及檢驗方法,并應以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準,若無國家 標準(或行業標準),應制定企業標準。 (五)產品出廠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書,并做出貨記錄,內容 包括:生產日期、批號、出貨時間、地點、對象、數量等。產品包 裝標識應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預包裝特殊膳 食用食品標簽通則》(GB13432)及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標示營養 標簽的產品還應符合《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 ?。┢髽I應建立產品質量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有健全的產 品質量保證體系。 四、能源及水消耗 企業能源消耗及水消耗應達到或嚴于以下指標:
五、環境衛生與保護 ?。ㄒ唬┢髽I所有污染防治設施應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時設計、施 工和投產使用。 (二)企業生產區內設施、設備應易于維護、清潔,不得成為 周圍環境的污染源;不得有有毒有害氣體、不良氣味、粉塵及其它 污染物泄漏等有妨礙衛生的情形發生;生產區內禁止飼養動物。 ?。ㄈ┢髽I生產區空地應綠化,防止塵土飛揚或積水;易產生 污染的設施應處于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焚化爐、鍋爐、廢水處理、 污物處理均應與生產車間、倉庫、供水設施有一定的距離并采取防 護措施。 ?。ㄋ模┢髽I生產區應有適當防范外來污染源、有害動物侵入的 設施;儲水池(塔、槽)與水直接接觸的供水管道、器具等應采用 無毒、無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設施出入口應有安全衛生設施;自 備水源選址應距污染源(化糞池、垃圾存放場所)100 米以上。 ?。ㄎ澹┢髽I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國家及地方相關排放標準。污 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統的,排水水質要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 質標準》(CJ3082)和城市排水許可相關規定。 (六)企業清潔生產推薦執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清潔生產標 準 乳制品制造業(純牛乳及全脂乳粉)(HJ/T316-2006)》。 六、安全生產和社會責任 ?。ㄒ唬┢髽I必須具備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 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新建與改 擴建項目(企業)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和投入 使用。 (二)企業必須配備勞動保護和工業衛生設施。 (三)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 七、監督管理 ?。ㄒ唬┬律匣蚋模〝U)建乳制品加工項目(企業)必須符合上 述相關準入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按準入條件審核并 辦理核準文件。核準生效前,城鄉規劃部門不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國土資源部門不辦理正式用地手續;工商部門不得予以核發證照; 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電力部門不得予以供 電。 ?。ǘ┮呀浐藴市律匣蚋模〝U)建加工項目(企業)投產前, 須經省級及以上投資、土地、環保、安全生產、勞動、衛生、農業、 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準入條件及相關規定進行投產檢查驗收。 檢查驗收合格后,相關部門核發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資質證 明,企業方可投入產品生產和銷售。 新上或改(擴)建加工項目(企業)投產前經檢查未達到準入 條件的,投資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完善有關建設內容。不符 合環保要求的,環保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對未依法取得土地使 用權的,不得辦理土地登記、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對未按照規定 的條件和土地使用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關 法規和土地使用合同的約定予以處罰,并限期糾正。 ?。ㄈ┮呀庸ろ椖浚ㄆ髽I)要按照準入條件進行限期整改, 整改后項目(企業)必須具備固定并與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 符合準入條件規定的工藝與裝備、產品質量、能耗及水耗、環境衛 生與保護、安全和社會責任要求,整改限期為 2 年。已建項目(企 業)整改后由各省、市、自治區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確認 并將企業名單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逾期仍未達到準入條件規定 的,金融機構停止提供信貸支持,電力部門依法停止供電,質檢部 門依法注銷生產許可證,衛生部門依法吊銷衛生許可證,環保部門 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工商部門依法對關閉的企業變更或注銷登 記,被依法責令關閉的企業要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或注銷登 記。 ?。ㄋ模└骷壗涃Q委(經委)、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對 屬地乳制品生產企業執行本準入條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省、 市、自治區經貿委(經委)、發展改革委負責依法淘汰落后乳制品 加工生產能力,依法取締或關閉屬地違法違規項目(企業),對符 合準入條件的新建、改(擴)建、已建加工項目(企業)實行社會 公告,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ㄎ澹┲袊橹破饭I協會要依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加強行 業自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監督和管理。 八、附則 本準入條件所稱乳制品包括:液體乳類(殺菌乳、滅菌乳、酸 牛乳、配方乳);乳粉類(全脂乳粉、脫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 調味乳粉 、嬰幼兒乳粉 、其它配方乳粉);煉乳類(全脂無糖煉乳、 全脂加糖煉乳、調味/調制煉乳、配方煉乳);乳脂肪類(稀奶油、 奶油 、無水奶油);干酪類(原干酪、再制干酪);其它乳制品類 ?。ǜ衫宜亍⑷樘?、乳清粉等)。企業系指乳制品加工企業。 本準入條件實施中國家標準有修訂的,按修訂后新標準執行。 本準入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除港、澳、臺地區) 的乳制品加工企業。 本準入條件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 員會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