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保障食品添加劑甜蜜素和明膠的產品質量安全,督促生產企業落實其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總局決定,組織對獲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甜蜜素和明膠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F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對本轄區內獲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甜蜜素和明膠全部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停產的企業,應要求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書面通知(含公告)該企業恢復生產時及時報告,并對恢復生產的企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獲得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甜蜜素和明膠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 二、檢查要求 (一)督促企業自查并報告。各有關省級局參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以下簡稱119號公告)的要求,書面通知本轄區獲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甜蜜素和明膠生產企業進行自查。企業應重點自查包括原輔料進貨驗收記錄、生產過程控制記錄、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和產品銷售記錄等在內的質量管理制度運行記錄,是否依法使用合格原料進行生產加工。甜蜜素企業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是否添加或使用含有芒硝和氯化鎂的物質。明膠企業重點檢查產品及原料是否使用或涉嫌使用皮革及其水解物加工行為。企業自查以上情況,應按照119號公告規定,向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企業自查報告的重點問題進行核查,并依法處理。 (二)抽樣檢驗產品。視企業自查情況,各有關省級局組織從生產企業的生產線或成品庫房待檢區或已檢區抽取樣品,并向企業支付樣品費用。抽取的樣品分成2份,每份樣品500g,1份保存在省級局備查,1份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 食品添加劑甜蜜素檢驗依據為《食品添加劑 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GB12488-2008)。檢測項目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硫酸鹽、砷、重金屬。 食品添加劑明膠的檢驗依據為《食品添加劑 明膠》(GB6783-1994)。檢測項目為二氧化硫、重金屬、鉻(骨食用膠除外)、細菌總數、大腸菌群、細菌總數、沙門氏菌。 三、技術支持 執行本次監督檢查如遇技術問題,可向國家加工食品及添加劑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咨詢。(聯系人:胡夢坤、周長民,聯系電話:024-25965240、024-89794063)。 四、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各有關省級局要加大對違法生產行為的查處工作,發現企業生產過程涉嫌違法的,即應依法采取措施進行處置;發現無證生產行為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發現無證產品流入食品添加劑使用單位的,應及時通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提請處理。 五、結果報送 各省級局請于7月29日前將對企業自查報告的核查結果和依法處理結果紙版(蓋單位章)、抽樣檢驗結果(格式見附件2)以及經費決算表電子版和紙版(附件3)報送spsxgcp@aqsiq.gov.cn。 各省級質監局、各有關檢驗機構要認真組織落實上述各項工作。嚴肅紀律,有關檢驗檢查結果不得擅自對外公布。執行中有關情況可及時與總局食品司聯系。 食品司聯系人:郭鳳忠 聯系電話:010-82261854 傳真電話:010-82260312 附件:1. 獲得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甜蜜素和明膠企業名單 2. 抽樣檢驗結果匯總表 3. 監督檢查經費決算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