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衛生部《關于“黃芪”等物品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復》(衛監督函〔2007〕274號)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衛法監發〔2002〕51號)規定,蜂膠產品應做為保健食品管理,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再包括此類產品。國家質檢總局組織有關專家對《蜂花粉及蜂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作了相應修改?,F將修改單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對蜂膠產品食品生產許可證進行清理,撤回蜂膠產品食品生產許可證。 特此通知。 附件:《蜂花粉及蜂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修改單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蜂花粉及蜂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修改單(第1號) 《蜂花粉及蜂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修改內容如下: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蜂產品制品指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粉)、蜂花粉的提取物、混合物,或以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粉)、蜂花粉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物質(如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植物提取物、其他食品等),經科學加工而制成的具有蜂產品基本特性的產品。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ㄒ唬┗旧a流程 2. 蜂產品制品 蜂產品制品的工藝流程中將“蜂膠→提取→去雜→”刪除。 ?。ㄈ┤菀壮霈F的質量安全問題 將“2. 原料蜂膠中藥物殘留或重金屬超標”刪除。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ㄒ唬┥a場所 4. “蜂膠”刪除; 七、檢驗項目 蜂產品制品質量檢驗項目表中第5項“總黃酮含量”和第9項“汞”檢驗項目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