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公安廳(局)、農業廳(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全面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現決定從2010年6月至12月在全國開展強化畜禽屠宰監管確保肉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鞏固近年來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抓住當前影響肉品質量安全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集中精力進行治理整頓,大力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證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積極探索構建肉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從根本上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任務
?。ㄒ唬┰鷮嶉_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強化對活禽和生豬(牛、羊)的產地檢疫,加強對畜禽養殖場(戶)的監管,嚴肅查處屠宰、經營、運輸無檢疫證明、檢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為。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嚴格開展屠宰檢疫,對進入屠宰廠(場)的活禽和生豬(牛、羊),嚴格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對無檢疫證明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認真做好屠宰同步檢疫工作,切實規范檢疫證章使用,監督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嚴厲打擊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為。
?。ǘ┓e極開展瘦肉精等禁用物質整治。
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廣泛宣傳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危害,提高養殖場(戶)的質量安全意識;要加大養殖環節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行為。
商務主管部門要督促定點屠宰廠(場)改善檢測條件,提高對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檢測能力。
各地要加強屠宰環節瘦肉精抽檢工作,防止喂食瘦肉精生豬進入屠宰環節。
?。ㄈ┥钊腴_展注水肉整治。
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注水肉發生的規律,加強對注水高發區域和時段的巡查,依法嚴厲查處對生豬(牛、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以及為上述活動提供場所等違法行為。
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肉品水分含量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的行為;發現定點屠宰廠(場)對生豬(牛、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要立即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報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四)持續開展私屠濫宰整治。
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私屠濫宰高發時段和地域的巡查,嚴密監控城鄉結合部、私宰專業村(戶)和肉食品加工比較集中的區域。發現私屠濫宰、冒用或使用偽造定點屠宰證書或標志牌的,要依法予以取締,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嚴懲不法分子。
商務主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定點屠宰廠(場)出借(租)、轉讓定點屠宰證書和標志牌的行為,一經發現,報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定點屠宰資格;對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或儲存設施的單位或個人,要責令改正、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ㄎ澹┐罅﹂_展定點屠宰企業集中清理。
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換證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10]263號)的要求,會同公安、財政、環保、農業、衛生、工商、質監等部門,對定點屠宰廠(場)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堅決淘汰不達標企業,嚴把市場準入關。對不符合設置規劃、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取消定點屠宰資格;對符合當地設置規劃但達不到規定條件和標準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報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定點屠宰資格。
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修訂后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對畜禽屠宰廠(場)原有《動物防疫合格證》重新登記,制定過渡期工作方案,推動《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查發放工作。
(六)認真開展屠宰企業肉品質量整治。
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對定點屠宰廠(場),尤其是以代宰為主的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督促其嚴格執行入廠(場)檢查驗收、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強化臺賬管理,完善內部可追溯系統,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確保出廠肉品質量安全。
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肉品品質檢驗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其是否具備基本的肉品品質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是否按照檢驗程序進行操作,是否按要求對不合格肉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檢驗證章的情形。對出廠(場)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的,要依法對屠宰廠(場)及其主要負責人從嚴從重處罰。
?。ㄆ撸┣袑嶉_展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肉品質量整治。
質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督促肉制品加工、肉品銷售、餐飲企業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等制度,確保肉品均來自于定點屠宰廠(場),檢驗檢疫合格;依法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肉品檢驗檢疫證章的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主體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嚴防私宰肉、含瘦肉精豬肉、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嚴厲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推行“場廠掛鉤”、“場地掛鉤”、掛牌經營,落實市場開辦者和場內經營者責任,嚴把畜禽肉品質量市場準入關。質監部門要加強對肉制品生產企業原料肉采購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原料肉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餐飲企業采購的畜禽及其產品開展專項抽查,嚴肅查處采購、使用私宰肉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等行為。
?。ò耍┘哟笮淌麓驌袅Χ?,嚴厲懲處犯罪分子。
商務、農業、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發現涉嫌犯罪行為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社會反響強烈、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重大肉品安全案件,要協調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快速有效懲處犯罪分子。
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使用瘦肉精和制售病死病害畜禽肉、注水肉等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查處阻撓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
商務主管部門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抓緊推動成立由當地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的豬肉衛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和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提出具體措施,逐級落實整治任務。
?。ǘ┘訌妳f作配合。
商務主管部門要牽頭建立畜禽屠宰專項整治部門協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切實形成監管合力,實現對豬肉產銷環節全過程的監管。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主動溝通、密切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打擊聲勢。
(三)健全長效機制。
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屠宰企業信用檔案及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以及違規退出機制,根據企業信用記錄狀況實行分類監管,提高監管效能;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大中城市肉品質量信息可追溯系統,強化溯源管理,打造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
(四)做好應急處置。
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牽頭依法制定肉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信息通報、應急響應、后期處置及應急保障等事宜,及時處置肉品安全事故。各部門要督促養殖、畜禽屠宰、肉品銷售、肉制品加工、餐飲等企業制定內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發生肉品安全事故的,企業要立即予以處置,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五)加強宣傳教育。
要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宣傳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為專項整治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浞终{動社會力量參與。
要充分發揮“12312”、“12315”、“12365”等熱線電話作用,為群眾提供快速、便捷的舉報、申訴、投訴和咨詢渠道,拓寬專項整治案件線索來源,形成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整治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
各地結合當地情況制定實施方案,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ǘ┘姓D階段(7月—11月)。
組織執法力量,全面開展專項整治,落實各項整治任務。
?。ㄈ┛偨Y驗收階段(12月)。
對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和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地進行檢查。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做好專項整治的信息報送工作,從2010年8月起,每月15日前匯總當地上月工作進展情況報商務部,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上報。2011年1月20前,匯總上報當地專項整治總結報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