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檢驗機構: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0號、第130號),現決定如下:
批準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等2家檢驗機構承擔復配食品添加劑等產品生產許可檢驗工作(檢驗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
各檢驗機構在承擔生產許可檢驗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指定的承檢范圍內開展檢驗工作,不得超范圍檢驗。
二、在總局指導下,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準確、高效地完成檢驗工作。
三、未經總局批準,不得擅自將有關檢驗工作委托給其他檢驗機構。
四、對在檢驗工作中發現涉及人身健康的危害性質量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并及時報告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國家質檢總局。
五、在檢驗工作中,要注重經驗和技術的積累,注重對檢驗人員的培訓,特別是要有針對性的開展檢測方法和技術的研究,不斷提高檢驗能力和檢驗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聯系方式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聯系方式
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增補檢驗項目)
地 址:杭州市九環路50號
聯 系 人:朱順達
電 話:0571-81995211
傳 真:0571-85357069
郵 編:310019
E-mail:zhushd@hzzjy.net
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地 址: 南寧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五路5號
聯 系 人: 干寧軍
電 話: 0771-5887840
傳 真: 0771-5856481
郵 編:530007
E-mail:gxzjs@gxqts.gov.cn
上述新增的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檢驗范圍見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