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的有關要求,衛生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編制了《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印發給你們?!兑巹潯肥羌訌姵鞘酗嬘盟l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各地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落實責任,認真做好實施工作。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由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負總責,各地建設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政府落實。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要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工作,避免重復建設與投資。 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規劃(2011~2020 年).pdf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