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建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前次清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基礎上,組織了對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現將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第二批)予以公布(詳見附件1),并對業務管理工作文件中已明文廢止的25件規范性文件(見附件2)予以公布。 對上述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或者宣布無效,除另有明確規定外,均不涉及過去根據這些文件所作出的處理決定的效力。 附件:1. 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第二批) 2. 已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