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我國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溴酸鉀危險性評估結果,我部決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取消溴酸鉀作為面粉處理劑在小麥粉中使用。在此之前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使用溴酸鉀的食品可以在產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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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保護我國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溴酸鉀危險性評估結果,我部決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取消溴酸鉀作為面粉處理劑在小麥粉中使用。在此之前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使用溴酸鉀的食品可以在產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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