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食品添加劑加工工藝有關問題的請示》(魯質監許發〔2011〕23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2〕119號)(見附件),生產加工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可以使用國家標準規定工藝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半成品、成品,也可以使用提純、除塵、篩分等物理方法制成精度更高的食品添加劑產品。對于標準未規定生產工藝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生產過程管理,不得使用可能會給人體帶來健康風險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 請你局嚴格按上述規定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 附件: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2〕119號)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