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工作規定》,《植物蛋白飲料中植物源性成分鑒定》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已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現予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植物蛋白飲料中植物源性成分鑒定(BJS 201707)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植物蛋白飲料中植物源性成分鑒定BJS 201707
1 范圍
本方法規定了食品核桃源性成分、花生源性成分、杏仁源性成分、芝麻源性成分、榛子源性成分、大豆源性成分鑒定的實時熒光PCR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核桃露(乳)、杏仁露、果仁露等復合植物蛋白飲料中標識含有核桃源性成分、花生源性成分、杏仁源性成分、芝麻源性成分、榛子源性成分、大豆源性成分的檢測及鑒定。
2 原理
提取試樣中基因組DNA,以DNA為模板,利用物種特異性引物及探針進行實時熒光PCR擴增檢測,同時設置陽性、陰性及空白對照。根據擴增的Ct值,判定試樣中是否含有該源性成分。
3試劑和材料
除另有規定外,試劑為分析純或生化試劑。實驗用水符合GB 6682的要求。所有試劑均用無
DNA酶污染的容器分裝。
3.1核桃源性成分Jugr2基因檢測用引物對序列為:
核桃5’端引物:5’-CGCGCAGAGAAAGCAGAG-3’
核桃3’端引物:5’-GACTCATGTCTCGACCTAATGCT-3’
核桃探針:5’-FAM-TTGTGCCTCTGTTGCTCCTCTTCCC-TAMRA-3’
3.2花生源性成分Ara b2基因檢測用引物(對)序列為:
花生5’端引物:5’-GCAACAGGAGCAACAGTTCAAG-3’
花生3’端引物:5’-CGCTGTGGTGCCCTAAGG-3’
花生探針:5’-FAM-AGCTCAGGAACTTGCCTCAACAGTGCG-Eclipse-3’
3.3 杏仁源性成分Prudul基因檢測用引物(對)序列為:
杏仁5’端引物:5’-TTTGGTTGAAGGAGATGCTC-3’
杏仁3’端引物:5’-TAGTTGCTGGTGCTCTTTATG-3’
杏仁探針:5’-FAM-TCCATCAGCAGATGCCACCAAC- Eclipse-3’
3.4芝麻源性成分2S albumim mRNA基因檢測用引物(對)序列為:
芝麻5’端引物:5’-CCAGAGGGCTAGGGACCTTC-3’
芝麻3’端引物:5’-CTCGGAATTGGCATTGCTG-3’
芝麻探針:5’-FAM-TCGCAGGTGCAACATGCGACC- TAMRA-3’
3.5榛子源性成分oleosin基因檢測用引物(對)序列為:
榛子5’端引物:5’-CCCCGCTGTTTGTGATAT-3’
榛子3’端引物:5’-ATGATAATAAGCGATACTGTGAT-3’
榛子探針:5’-FAM-TCCCGTTCTCGTCCCTGCGGT- Eclipse-3’
3.6大豆源性成分Lectin基因檢測用引物(對)序列為:
大豆5’端引物:5’-GCCCTCTACTCCACCCCCA-3’
大豆3’端引物:5’-GCCCATCTGCAAGCCTTTTT-3’
大豆探針:5’-FAM-AGCTTCGCCGCTTCCTTCAACTTCAC- TAMRA-3’
3.7真核生物18SrRNA內參照檢測用引物(對)序列為:
內參照5’端引物: 5’-TCTGCCCTATCAACTTTCGATGGTA-3’
內參照3’端引物: 5’-AATTTGCGCGCCTGCTGCCTTCCTT-3’
內參照探針:5’-FAM-CCGTTTCTCAGGCTCCCTCTCCGGAATCGAAC- TAMRA-3’
3.8 CTAB緩沖液:55 mmol/L CTAB,1400mmol/L NaCl,20 mmol/L EDTA,100 mmol/L Tris,
用10%鹽酸調節pH 至8.0,121℃高壓滅菌20 min, 備用。
3.9 蛋白酶K:20mg/mL。
3.10苯酚:氯仿:異戊醇(體積比:25:24:1)。
3.11 異丙醇。
3.12 70%乙醇。
3.13 Taq DNA聚合酶。
3.14 dNTP混合液。
3.15 TE緩沖液(Tris-HCl、EDTA緩沖液):10mmol/L Tris-HCl(pH8.0),1 mmol/L EDTA(pH8.0)。
3.16 10×PCR緩沖液:200 mmol/L KCl,15 mmol/L MgCl2,200 mmol/L Tris-HCl(pH8.8)。
4儀器和設備
4.1 組織研磨器。
4.2 核酸蛋白分析儀或紫外分光光度計。
4.3 恒溫水浴鍋。
4.4 離心機:離心力12,000g。
4.5 微量移液器(0.5μL~10μL,10μL~100μL,10μL~200μL,100μL~1000μL)。
4.6 實時熒光PCR儀。
4.7 渦旋振蕩器。
4.8 天平:感量0.01g。
5分析步驟
5.1 試樣總DNA的提取
固體樣品:將樣品粉碎后稱取0.3~0.6 g,按下列方法提取DNA。也可用等效商品化DNA提取試劑盒提取DNA。
液體樣品:取1 mL 樣品于Eppordorf管中,加入1 倍體積的異丙醇,混合均勻,室溫下沉淀5 min,室溫下以12,500 rpm 離心5 min,棄去上清液。重復此操作一次。所得的沉淀用于提取DNA??砂聪铝蟹椒ㄌ崛NA,也可用等效商品化DNA提取試劑盒提取DNA。
?。?)將處理后的樣品加入2 mL離心管中,加入600 μL CTAB緩沖液和40 μL蛋白酶K溶液,振蕩混勻,65℃孵育1 h(過夜孵育更好), 期間每隔10 min振蕩混勻;
?。?)加入500 μL的苯酚:氯仿:異戊醇(25:24:1),振蕩抽提10 min,室溫下以12,500 rpm 離心10 min;
(3)小心吸取上清液,加入等體積的異丙醇,振蕩均勻,12,500 rpm 離心10 min;
(4)棄去上清液,用65℃預熱的TE緩沖液溶解DNA;
?。?)小心吸取上清,加入200 μL氯仿:異戊醇(24:1),振蕩抽提,室溫下以12500 rpm 離心15 min;
(6)小心吸取上清液,加入等體積的異丙醇,振蕩均勻,12,500rpm 離心10 min;
?。?)棄去上清液,沉淀用70% 乙醇洗滌,離心1min,晾干,溶于50μLTE 緩沖液中。
5.2 DNA濃度和純度的測定
取1μL DNA溶液,使用核酸蛋白分析儀檢測其濃度及質量,OD260/280值應在1.7~1.9之間時,適宜于PCR擴增。
5.3 實時熒光PCR擴增
反應體系總體積為25μL,其中10×PCR緩沖液5μL,正反向引物(10μmol/L)各1μL,探針(10μmol/L)1μL,dNTPs(10μmol/L)2μL ,Taq DNA聚合酶(2.5U)0.2 μL,DNA模板(10-100ng/μL)2μL,用滅菌去離子水補足至總體積25μL。真核生物內參照的反應體系同上,僅替換相應的引物和探針。也可使用相應的商品化擴增試劑盒。
反應參數:50℃ 2min; 95℃ 15min; 95℃ 15s, 60℃ 1min, 40個循環。
5.4 實驗對照
檢驗過程分別設陽性對照、陰性對照、空白對照。以相應植物源物種提取的DNA為陽性對照,以已知不含該植物源的物種DNA為陰性對照,以滅菌水為空白對照。樣品、內參照和對照設置兩個平行的反應體系。
6結果判斷與表述
6.1 質量控制
以下條件有一條不滿足時,結果視為無效:
(a)空白對照:無FAM熒光信號檢出;
(b)陰性對照:無FAM熒光信號檢出;
?。╟)陽性對照:有FAM熒光信號檢出,且FAM通道出現典型的擴增曲線,Ct值≤35.0;
?。╠)內參對照:有熒光對數增長,且熒光通道出現典型的擴增曲線,相應的Ct值<30.0。
6.2 結果判定
?。╝)如Ct值≤35.0,則判定為被檢樣品陽性;
?。╞)如Ct值≥40.0,則判定為被檢樣品陰性;
?。╟)如35.0<Ct值<40.0,則重復試驗一次。如再次擴增后Ct值仍為35.0<Ct值<40.0,則判定被檢樣品可疑。
6.3 結果表述
結果為陽性者,結合產品標識,表述為“檢出XX源性成分”。
結果為陰性者,結合產品標識,表述為“未檢出XX源性成分”。
結果為可疑者,結合產品標識,表述為“XX源性成分可疑”。
7防污染措施
檢測過程中放置交叉污染的措施按照GB/T 27403中的規定執行。
本方法負責起草單位: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驗證單位:中國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周巍、王爽、章晶晶、崔生輝、李永波、孫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