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十二五”時期,我國酒類流通業面對市場深度調整,積極適應新變化,加快發展方式轉變,行業銷售規模穩中有增,新型營銷模式不斷涌現,發展質量和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同時,酒類流通在法規標準建設、行業組織化程度、現代流通創新推廣、市場秩序規范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十三五”時期,酒類流通行業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為進一步加強酒類流通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根據《國內貿易流通“十三五”發展規劃》要求,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現代信息技術應用為支撐,完善法規標準,改善營商環境,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提升酒類流通企業現代化水平和行業組織化程度,促進酒類流通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強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激發酒類流通企業活力,提升流通環節的質量和效率。強化政府在法制建設、規劃引導、政策促進等方面的作用,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創新引領,協調發展。始終把創新放在酒類流通工作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充分發揮酒類流通對生產和消費的引導作用,促進酒類生產、流通、消費協調發展。
問題導向,綜合施策。緊緊圍繞酒類流通行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堅持促進和規范并舉,從調整結構、優化布局、提升質量、完善管理、改進服務等多個方面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和加強。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推動形成制度健全、協作密切、監督有力、服務到位的酒類流通社會共治體系,建立起結構優化、布局合理、模式創新、融合發展的新型酒類流通體系,營造秩序規范、誠信經營、科學消費的流通環境,更好地引導生產,滿足多元消費需求。
——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酒類流通行業轉型升級發展取得新進展,現代信息技術和管理理念廣泛應用,現代流通方式得到推廣,流通信息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得到提升,流通便利性和行業效率明顯提高。
——流通體系進一步健全。酒類產銷一體化比例進一步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明顯提升,流通網絡布局更加合理。形成以大中型企業品牌經營為主導,小型企業特色化經營為補充,連鎖、加盟經營為重要方式,電子商務普遍應用,現代物流體系完善的酒類流通協調發展新格局。
——流通環境進一步改善。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行為得到遏制,消費者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取得新進展,溯源建設有序推進,推動建成全國追溯查詢系統,追溯體系覆蓋60%的酒類流通企業。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酒類流通結構。優化經營主體結構,引導傳統酒類流通企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經營模式,實現轉型升級;鼓勵優勢流通企業做大做強,形成一批誠信經營、善于創新的酒類流通骨干企業;倡導中小企業細分市場開展特色化經營。優化酒類產品結構,適應酒類市場大眾消費、個性消費、理性消費的趨勢,引導酒類生產企業完善酒類品種、品質、品牌供給,促進地區特色酒類商品流通。加強品牌建設,促進酒類傳統文化和現代產業的融合發展,形成一批知名酒類流通品牌企業。
(二)創新酒類流通模式。推動酒類生產和流通企業探索建立互利共贏的新型產銷模式,提升產銷一體化程度。積極推進和創新發展酒類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流通方式,規范發展品牌專營店、專賣店。促進酒類電子商務平臺與線下企業融合發展,引導酒類企業探索精準化營銷,提供個性化定制服務,下沉流通渠道,做活銷售終端。積極發展和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建設。
(三)引導科學健康消費。組織開展“科學飲酒、理性飲酒、文明飲酒”專題宣傳活動,向社會公眾普及酒類商品知識,增強健康理性消費意識。提高社會對未成年人飲酒危害的認識,督促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和快遞公司拒絕未成年人購酒、接收酒類商品快件。倡導消費者購買綠色低碳酒類產品,引導低碳生產、適度包裝,促進綠色流通。
(四)推進酒類溯源管理。發揮酒類流通企業在供應鏈中的樞紐作用,聯合生產企業共同打造酒類商品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鏈條。鼓勵利用無線射頻(RFID)、二維碼等信息技術,加快建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酒類商品追溯體系,便于消費者利用手機、電腦等查詢追溯信息辨別酒品真偽。加大追溯信息在供應鏈質量安全管理、誠信建設、稅款征收等方面的應用,提升追溯體系綜合服務功能。
(五)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酒類流通信用記錄管理機制,利用“商務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推進跨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加快酒類流通信用體系建設。鼓勵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基于市場化綜合信用評價和第三方專業信用評價的信用采集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推廣“事前告知承諾、事中分類評估、事后聯動獎懲”的酒類流通信用管理模式。支持行業協會規范開展“放心酒”示范店創建、“黑名單”公示等工作,促進行業自律。
(六)規范酒類流通秩序。深入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配合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消除酒類地區封鎖,清理和廢除阻礙酒類自由流通的有關規定和做法,推動形成大市場、大流通的酒類流通發展格局。推進公平交易,規范大型商場收取酒類高額進場費、進店費、酒類經銷商違規促銷、惡性競爭等違規行為。發揮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專業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監督作用,建立聯防聯控機制,不斷健全消費者維權和交易爭端解決機制,實現酒類流通社會共治。
(七)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發展一批高水平的酒類國際合作及交易平臺,依托酒類現貨交易中心、大型展會、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酒類特色小鎮等載體,促進內外貿、產供銷協調發展。引導酒類企業“走出去”,赴境外參加有影響力的國際展覽展會,建設境外商品采購、營銷推廣、售后服務和倉儲物流網絡。促進國內酒類生產流通標準規則與國際對接,為國內酒品走出去創造良好制度環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認真履行當地政府賦予的酒類流通管理職責。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貫徹落實的工作方案,建立監督和評估制度,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毒祁惲魍ü芾磙k法》廢止后,不再據此實施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各地要做好工作銜接,創新管理方式,促進酒類市場平穩運行。
(二)強化制度建設。研究借鑒主要發達國家酒類管理經驗,推動全國酒類管理立法,建立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指導已有地方性酒類立法的地區修訂完善相關法規和規章,鼓勵其他地區加快制訂地方性法規,為全國酒類立法探索和積累經驗。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規劃引導工作,完善酒類商業網點布局。完善酒類流通標準體系,積極推動條件成熟的行業標準提升為國家標準,抓好已出臺標準的宣貫執行。
(三)優化信息服務。推動建立服務消費者、酒類企業、管理機構的一站式酒類流通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整合優化商品追溯查詢、經銷商查詢、信息收集與發布等功能。加強酒類流通統計監測工作,完善統計報表,優化樣本結構,提高數據質量,提升分析預測和信息服務能力。組織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編制行業發展指南、年度發展報告,發布預測預警信息,服務企業經營,引導理性消費。
(四)發揮協會作用。創新酒類流通行業協會管理和運行機制。鼓勵行業協會承接更多行業管理工作,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在政策咨詢、行業自律、創新推廣、研究分析、文化傳承等方面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商 務 部
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