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咸食藥監發〔2015〕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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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5-04-01 | 生效日期 | 2015-04-01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xysfda.gov.cn/zwgk/wjfb/267157.htm |
各縣市區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屬機構:
為了規范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程序,進一步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消除安全隱患,市局制定了《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停(歇)業開產管理辦法(試行)》、《咸陽市食品安全監管不良行為記分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實施。
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日
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許可管理,“依法行政,服務企業,便民高效”的原則,依據食品安全、行政許可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受理
市局許可科(政務大廳)負責食品生產的許可資料受理工作。由企業提交申請材料,受理人對企業申請材料的型式要件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出具《食品生產許可登記告知書》和《流轉單》。受理人持告知書,按規定在財務室交審查費。型式要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說明原因。需補正的,應一次性書面告知企業需補充的材料和內容。申請資料一個工作日內移交食品相關業務科室,由科室安排進行受理審查,時限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受理審查工作可采用“寬進嚴管”方法。對于材料存在不完善的(瑕疵),企業提出補正要求受理的,應允許企業書面承諾補正期限后予以受理。補正不得影響現場審查,或超過承諾的補正期限?,F場的審查和終審材料應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不予許可。補正期間不計入許可辦理時限。
二、審查
(一)現場審查和發證檢驗
相關業務科室負責對食品生產許可的現場審查和產品檢驗工作,在接到企業的申請材料和流轉單7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現場的審查工作。
現場審查應當在市局確認的有資質的國家注冊員和組長中選用(對可能影響審查公正和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應予以回避),審查組一般由2—3人組成(可邀請一名技術專家參加,但不參與審查結論的表決),審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F場審查工作中縣局可派一名觀察員參加,負責對審查工作進行監督和監督基本符合項的整改。審查組和縣局觀察員監督企業10日內對基本符合項進行整改,并對整改工作進行驗證、確認閉合(簽字)。審查組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食品生產審查《通則》《細則》、技術標準政策等要求審查,并將審查后的材料3日內交相關業務科室。
延續換證的申證企業,審查結論為符合或基本符合的,審查組應按規定抽取檢驗樣品。企業7日內應將樣品送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確保樣品在保質期內)。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由企業自主選擇,審查組不得指定。新辦證的企業審查結論為符合或基本符合且10日內整改的,可發放《食品生產許可決定書》。企業試生產產品并進行型式檢驗,提供試產產品的型式檢驗報告,向業務科室提交書面申請進行發證檢驗抽樣。業務科室可在審查組、觀察員、科室人員中安排2人完成發證檢驗的抽樣封樣工作。樣品應在企業自檢合格的產品中按規定抽取、制作抽樣單并封樣。抽樣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在抽樣單和封條上簽字(蓋章)。樣品由企業7日內送國家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新辦證的企業現場審查審查結論為“符合”或“基本符合需整改”的,經企業申請,并出具型式檢驗報告,可在企業成品庫中抽取企業自認合格的產品進行發證檢驗。企業負責將發證檢驗報告送相關業務科室,業務科室接收人應在流轉單上記錄收到檢驗報告日期并簽名。
發證檢驗不合格的企業,允許企業按規定復檢,復檢不合格的不予許可,標簽不符合要求的允許企業可在5日內整改。
相關業務科室在3日內完成審核材料的全面審查工作,提出是否許可的建議,報主管領導審批,并將生產許可審批表流轉給許可科。許可科按程序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從抽樣封樣到企業提交檢驗報告之間的日期不計入審查時限。
?。ǘ┳C前抽查
為保證審查組的工作質量,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政策,對審查完結擬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進行發證前的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發證證書數量的10%。
證前抽查人員可在全省業務熟悉、經驗豐富、素質較高的國家注冊的審查組長中選聘,選聘的證前抽查人員和市局領導、科室負責人組成抽查組,對擬發證的企業進行抽查。證前抽查組一般由2—3人組成。
證前抽查組對審查工作是否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政策程序等審查進行抽查,查漏補缺,以提高審查工作的質量。督促審查工作各環節依法、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對證前抽查中發現企業的問題,可視情況按照規定,限期整改或重新核派審核組現場審查。對嚴重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甚至違法違規行為不予許可,并依法查處。
對未按規定程序、時效、標準等進行審查的工作人員、審查組,由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約談,根據情況暫停審查工作,取消市局任用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市局成立食品生產許可督導組,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的監督指導和證前抽查工作。督導組由市局監察室,許可科,食品業務科人員組成(原現場審查人員應當回避),督導組由局長負責。
三、發證
許可科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的發證工作。許可科匯總各科室提交的擬發證企業,報局長確定證前抽查企業的名單和證前抽查人員,抽查人員及時按規定開展證前抽查工作。證前抽查未抽到的企業或證前抽查符合要求的企業,經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許可科1個工作日內完成生產許可證的制證、發證、登記工作,并向業務科室通報發證情況。業務科室完成生產許可材料、生產許可證書復印件的歸檔,歸檔材料保存時效不低于4年。
四、復查回訪
為確保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性,嚴格依法依規按標準審核,監督企業業按照《審查通則》《細則》等持續保持生產能力和出廠檢驗能力,市局對已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進行不低于30%的復查回訪。復查回訪由市局領導或相關業務科室按照監督檢查程序進行。對于企業存在的問題要求進行整改,依法處理。對達不到許可要求或不能持續保持生產能力和出廠檢驗能力的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
五、其他
1、 審查組的核派工作應公平、公開,組成人員知識結夠搭配合理。
2、審查管理工作,應接受企業合理的訴求,體現服務便民的原則,對確因實際情況、申請延期現場審查、企業撤回申請、換證企業不可抗原因的延后換證等情況,經企業申請,縣局確認,主管領導批準應依法合理予以核辦。
3、涉及兩個以上業務科室現場審查工作的,一般應派一個審查組完成審查工作。各業務科室擬派一個審查人員,審查組長經按市局食品生產許可程序,由許可科負責協調兩個以上科室的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許可科主管領導確定。
4、許可科在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前,應通知各業務科室對發證企業的負責人進行發證約談工作,對企業履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義務、持續保持和改進生產條件、增強規范化管理意識、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進行約談,如許可證到期前6個月申請換證、每年進行一次出廠檢驗的比對檢驗及其他項目(“*項”)每半年的委托檢驗、企業生產條件變化變更應重新審查等事項。
5、食品審查員庫、審查組長庫、證前抽查人員庫、技術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應及時吸收政治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業務熟練能為民服務有相應資質人員,對不適宜擔任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6、為及時有效的開展食品生產許可的工作,審查流程按程序實行“接點責任管理制度”,從接收企業申請資料到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實行流轉單登記交接流轉記錄,實行責任倒查,各環節業務科長、審查組長為責任人。
7、本意見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反饋。
8、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停(歇)業開產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咸陽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停(歇)業和開產監督管理,提升食品質量安全,消除停(歇)業期間食品安全隱患,確保企業開產后持續保持必備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年度報告及審查工作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咸陽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停(歇)業和開產監督管理實行報告制度。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是指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本辦法所稱停(歇)業是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因自身原因自主暫歇生產許可范圍內半成品和最終產品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開產是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自主停(歇)業結束后恢復生產的行為。
第四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停(歇)業和開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將各企業停(歇)業和開產的監督管理納入企業誠信體系管理檔案。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監督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停(歇)業和開產報告制度,自主連續停(歇)業15日以上(其中乳制品生產企業7日以上),應向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并報告停產起算日時成品庫存、原輔料及半成品庫存、停(歇)業原因、停(歇)業期間負責人、擬開產時間、停(歇)業期間不生產半成品及最終產品承諾等情況,并做好停(歇)業記錄。
第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在停(歇)業結束擬重新開產的3日前,向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開產報告,并報告停(歇)業期間成品和半成品銷售、開產時成品庫存、原輔料及半成品庫存、擬開產時間、開產后質量保證措施、停(歇)業期間未私自生產任何半成品及最終產品等情況,并做好開產記錄。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連續停止生產加工獲證產品1年以上的,重新開產生產加工時,應當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重新現場核查的申請。
第七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企業停(歇)業報告后,對企業成品和半成品庫存、原輔料庫存等情況可進行檢查、核實,必要時可采取預留影像資料、暫封關鍵設備設施等措施嚴防私自違法開產生產。
第八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企業的開產報告后,應對企業的成品庫存、原輔料及半成品庫存、停(歇)業期間成品和半成品銷售記錄、開產后質量保證措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經檢查符合要求的允許企業開產,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許開產。
第九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不定期對企業停(歇)業期間是否私自生產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巡查和回訪,發現企業私自違法生產應責令整改,必要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監督企業對私自生產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追查私自生產并已銷售的產品流向等。
第十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將連續停(歇)業1個月以上的企業名單上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對相關縣區局的工作進行飛行檢查,發現存在監管不力和食品質量安全隱患的進行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請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反映。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停(歇)業報告
2、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產報告
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不良行為記分分類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依據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誠信體系建設的相關要求,對企業日常監管不良行為情況進行記分評價,分級分類,有效監管,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咸陽市行政區域內獲得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含小作坊、小商店、小攤點和小餐飲)違法違規不良行為的記分管理工作。
第三條 記分登記的范圍是: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巡查、抽查、投訴、舉報違法違規以及媒體不良行為反映的等情況進行依法查處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情況,均可記分登記、分類監管,并建立詳實的監管檔案。
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不良行為的記分,依據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而定,一次不良行為記分的分值分別為12分、6分、3分、2分、1分等五種記分辦法(記分標準見附件1)。
?。ㄒ唬┟看伪O督檢查中存在多項違法違規不良行為,應當分別計算,累計記分;
?。ǘ┟看涡姓幜P中某項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多條記分項目的,按最高分值記分;
(三)多次監督檢查或行政處罰存在同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每次均應當記分。
第五條 記分周期為一年度,并依據本年度記分情況進行評價分類。
第六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記分,應當送達《食品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不良行為記分告知單》(附件2),告知違法違規行為所記分值情況和有關要求。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食品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告知單》之日起5日內向實施記分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申請復核。實施記分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告知提出異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經復核需更正記分的,實施記分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及時進行更正。
第七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一定分值的應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ㄒ唬┯浄中∮?分信用等級為A級,記3—10分信用等級為B級,記分大于10分信用等級為C級,記分大于12分或情節嚴重、屢教不改、違法犯罪、甚至吊銷許可證的企業信用等級為D級。信用等級為B級、C級、D級其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質量授權人、廚師長等食品安全相關人員按照國務院食品辦印發《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要求,應當參加相應類別的食品安全培訓,并提供培訓合格證明。
?。ǘ、C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逐級加大監督檢查的頻次,C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納入重點監管,對市級受理發證的企業加嚴審查,D級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納入“黑名單”管理,嚴防重控。
(三)將分類監管的A級企業作為誠信企業、名優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扶持的參考。
第八條 食品生產經營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質量授權人、廚師長等食品藥品安全相關人員未按本辦法參加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培訓,或者參加培訓后未取得合格證明的,食品監管部門可以將該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累計記分情況和食品安全相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者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明的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按下列規定予以獎勵:
?。ㄒ唬┦称飞a經營者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的,信用等級自動上升一級,記入食品安全紅名單榜;
?。ǘ┦称飞a經營者連續兩年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予以通報表彰。
?。ㄈ?食品生產經營者連續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予以通報表彰。
第十條 對符合下列情形的,年度內的累計記分應當予以消除:
?。ㄒ唬┮粋€記分周期累計記分未達到12分的;
?。ǘ┦称飞a經營者已經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且其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質量授權人、廚師長等食品安全相關人員已經按本辦法規定參加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明的;
?。ㄈ┮粋€記分周期內按照前項規定消除過累計記分后,至年度屆滿時累計記分未達到12分的。
第十一條 企業可在當地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詢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的情況。
第十二條 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將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情況納入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藥品安全信用檔案,并記入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管理系統,定期進行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維護與督查。
第十三條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縣級食藥局實施記分管理措施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對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企業存在不良行為的,依據《咸陽市食品生產經營者不良行為記分標準》進行記分,并將記分情況通報縣區局,縣區局按規定予以記分。市縣兩級建立共享的記分分類管理信息平臺。
第十四條 食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食品生產經營負責人,是指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業主。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咸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縣市區食藥局根據實際情況逐步試行。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反映。
附件:1、 咸陽市食品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
2、 咸陽市食品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告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