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豫政辦 〔2016〕1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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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8-05 | 生效日期 | 2016-08-05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6/08/23/010666147.shtml |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切實強化產品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進一步提升企業質量管理能力、促進監管方式創新、保障人民消費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以落實企業追溯主體責任為基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科學統籌規劃,完善規章制度,分類分級推進,加強互聯共享,加快推進我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提升產品質量安全與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形成“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建設運行模式。
統籌規劃,屬地管理。堅持追溯體系建設與區域發展規劃相結合,加強指導協調,統籌調動資源,層層落實責任,形成省、市、縣三級政府聯動的組織保障機制。
部門聯動,互通共享。建立完善追溯體系建設聯動機制,強化政府部門之間、部門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協作配合和資源共享,形成追溯體系建設合力。
示范帶動,穩步推進。選擇管理基礎好、帶動能力強的企業作為追溯體系建設骨干,培育重要產品追溯示范基地,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逐步深入推動追溯體系建設。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汽車維修配件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基本建成,全省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基本形成,追溯體系建設規劃標準和法規制度逐步完善、市場環境明顯改善,社會公眾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四、突出追溯重點,有序推動追溯體系建設
(一)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以農業投入品和蘋果、茶葉、生鮮乳等有條件的農產品為重點,選擇部分省轄市、縣(市、區)和“三品一標”獲證單位開展追溯試點,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鼓勵有條件的省轄市、縣(市、區)加快本級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充分發揮追溯在質量安全監管中的作用。(牽頭單位:省農業廳、畜牧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地方,要按照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建設推進力度,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大力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體系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并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追溯體系建設經驗。(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與單位:省農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鄭州市、漯河市政府)
(二)食品追溯體系建設。以嬰幼兒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類為重點,指導、監督全省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通過統一規范、嚴格管理,保障追溯體系有效運行。推動追溯鏈條向食品原料供應環節延伸,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質監局、畜牧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支持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消費品質量安全追溯機制。(牽頭單位: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參與單位:省商務廳、鄭州海關)
(三)藥品和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以推進藥品全品種、全過程追溯與監管為主要內容,建設完善藥品追溯體系。實現藥品制劑類品種可追溯,逐步推廣到原料藥(材)、飲片等類別藥品。做好經營環節電子監管全覆蓋工作,形成全品種、全過程完整追溯與監管鏈條。鼓勵企業采用普遍適用的產品標識方式和信息追溯方法,以植入性等高風險醫療器械為重點推進追溯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衛生計生委、質監局、中醫管理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建設。以農藥、獸藥、飼料、肥料、種子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為重點,建設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建立農業生產資料電子追溯碼標識制度,實施登記、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程追溯監管,基本形成農業生產資料面上監管無盲區、鏈上監管無縫隙、點上監管無遺漏的管理體系。(牽頭單位:省農業廳、畜牧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質監局、供銷社、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特種設備追溯體系建設。以電梯、氣瓶等產品為重點,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推動企業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對電梯產品的制造、安裝、維護保養、檢驗以及氣瓶產品的制造、充裝、檢驗等過程信息進行記錄,建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追溯體系。(牽頭單位:省質監局;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工商局、安全監管局)
(六)危險品追溯體系建設。以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等產品為重點,開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銷毀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實現對危險品的全程跟蹤和追溯管理。(省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環保廳、交通運輸廳、質監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七)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以稀土礦產品、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為重點,以生產經營臺賬、產品包裝標識等為主要內容,以環境標志認證為手段,加快推進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稀土產品從開采、冶煉分離到流通、出口全過程追溯管理。(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參與單位:省國土資源廳、商務廳、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鄭州海關)
(八)汽車維修配件追溯體系建設。充分運用物聯網技術,建設汽車維修配件追溯體系,保證配件供應渠道公開、透明,實現汽車維修配件可溯源、可追蹤,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追償、可追責。(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環保廳、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加強各方聯動,形成追溯體系建設合力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在追溯體系建設過程中,要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支持各類市場和經營者采用物聯網等技術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設信息化的追溯體系。鼓勵批發、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業發揮供應鏈樞紐作用,帶動生產企業共同打造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鏈條。企業間要探索建立多樣化的協作機制,通過聯營、合作、交叉持股等方式建立信息化追溯聯合體。電子商務企業要與線下企業緊密融合,建設基于統一編碼技術、線上線下一體的信息化追溯體系。外貿企業要兼顧國內外市場需求,建設內外一體的進出口信息化追溯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農業廳、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注重政府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本地、本部門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開展形式多樣的示范創建活動。已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質量強市、質量提升等創建活動的地方,尤其要加大示范創建力度,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有條件的地方可針對部分安全風險隱患大、社會反映強烈的產品,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強制要求生產經營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設追溯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農業廳、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支持協會參與。行業協會要深入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宣傳貫徹活動,創新自律手段和機制,推動會員企業提高積極性,主動建設追溯體系,形成有效的自律推進機制。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可投資建設追溯信息平臺,采用市場化方式引導會員企業建設追溯體系,形成行業性示范品牌。支持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強化服務功能,為會員企業建設追溯體系提供專業化服務。(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衛生計生委、畜牧局、中醫管理局)
六、強化措施保障,全面推進追溯體系建設
(一)完善工作機制。省政府建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組織協調機制,統一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加強對省直各有關部門及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的考核管理,推動追溯體系建設順利開展。各級政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圍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產品,統籌規劃本地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與單位:省直各有關部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二)強化制度建設。研究制定追溯體系建設相關配套規章制度和地方標準,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和市場準入機制,細化各類市場和經營者追溯管理責任。針對建設信息化追溯體系的企業,建立完善相應的隨機抽查與監管制度,提高監管效率。(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農業廳、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能分工負責)及時出臺追溯數據共享、開放、保護等管理辦法,加強對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交換、利用、開放的規范管理。(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與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農業廳、質監局、安全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加強政策支持。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的資金支持力度,納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推動建立多元化的投資建設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為開展追溯體系建設的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和產品責任保險。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產品。完善追溯技術研發與相關產業促進政策。(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河南銀監局、保監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廣泛深入宣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專門的追溯體系建設宣傳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不斷擴大追溯體系社會影響。堅持正面宣傳,加大典型企業和案例宣傳力度,讓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切實提高認識,形成積極參與的內在動力。創新宣傳方式,貼近基層、貼近群眾開展宣傳,增強消費者主動選購可追溯產品的意識,培育擴大可追溯產品消費市場。在食品安全周、誠信興商宣傳月等宣傳時點,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集中宣傳活動,擴大宣傳效果。(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與單位:省直各有關部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五)落實工作責任。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將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十三五”規劃和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規劃,確定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產品名錄,明確建設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省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規劃和政策措施,深入推進分管領域的追溯體系建設。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實施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與單位:省直各有關部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