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遼寧省人民政府 遼寧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遼政發〔2005〕45號 |
---|---|---|---|
發布日期 | 2005-12-09 | 生效日期 | 2005-12-09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全省家禽業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扶持家禽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積極扶持災區進行生產自救
1.災區市縣政府要把搞好生產自救作為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在解除封鎖后的6個月禁養期內,切實組織抓好一批短平快項目,幫助農戶度過難關,努力做到養禽損失禽外補、產業損失勞務補。省農委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做好指導和督促工作。
2.加強對災區受損農戶特別是養殖大戶的金融支持。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對在疫情發生期間,災區已到期并發生貸款拖欠的受損農戶,免收貸款罰息;同時,通過貸款展期和適當追加貸款投入,引導農戶開展村外家禽標準化小區和規模飼養場建設,積極恢復生產。
3.支持受損農戶調整產業結構。在解除封鎖后的6個月內,疫區原禽舍禁止用于發展養殖業。災區市縣政府要積極引導和組織災區受損農戶調整產業結構,發展保護地生產和特產業,金融機構要優先予以貸款,財政給予貸款貼息。
4.災區市縣政府要積極組織災區勞動力進行轉移培訓,并納入全省普惠制就業培訓體系。轉移培訓勞動力所需資金,省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二、推進家禽業飼養方式轉變
5.支持標準化養殖小區和規?;B殖場建設。省動物衛生監管局要盡快制定標準化養殖小區和規模化養殖場建設標準,各地要積極編制標準化養殖小區和規模化養殖場建設規劃。標準化養殖小區和規模化養殖場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以未利用土地或置換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禽類規模化養殖。建造永久性禽類養殖場確需占用耕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并落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6.各級畜牧業專項資金、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貼息資金、農業開發資金、扶貧資金、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要向推進家禽業飼養方式轉變建設項目,特別是標準化養殖小區和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傾斜,重點支持其防疫設施、糞污和病死家禽無害化處理設施、標準舍設施、電子網絡監控體系以及水、電、路設施建設。逐步推進家禽業由分散飼養、畜禽混養方式向規?;?、標準化飼養方式轉變。
7.科技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開展對禽流感疫情防控技術、家禽養殖標準化技術的攻關,加快解決技術難題。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家禽養殖標準化技術培訓和相關知識宣傳,提高養禽戶質量標準意識和應用能力。
三、保護種禽生產能力和家禽品種資源
8.對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采取嚴格的隔離保護措施,重點種禽場周圍1至3公里半徑內禁止散養家禽。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要嚴格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切實防止疫情發生。祖代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優先享受有關流動資金貸款、稅收優惠、減免收費等扶持政策。對祖代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完善基礎設施等給予必要的支持。
四、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
9.對種禽企業和從事家禽養殖、加工的國家級和省級產業化龍頭企業、扶貧龍頭企業,各金融機構已經發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動資金貸款,可視其具體困難情況,適當延長還款期限,具體條件由貸款銀行決定。在延長期內,財政按現行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一半給予貼息,貼息期為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貼息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負擔部分外,其余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財政部門憑借銀行出具給予企業延長還款期限證明和銀行利息結算單支付貼息資金。省農業銀行要使用好中央扶貧貼息貸款,支持災區扶貧龍頭企業發展生產。
10.自疫情發生到禁養期結束,對已到期并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拖欠的家禽養殖、加工及種禽受損企業,銀行免收貸款罰息;對損失較大、短期內難以擺脫生產經營困境的貸款企業,銀行在做好資產保全的同時,應積極向上級銀行申請實施停息掛帳措施,緩解企業還本付息壓力。
11.對因扶持養殖戶或從事家禽養殖、加工的國家級和省級龍頭企業、扶貧企業以及種禽企業而出現資金緊張的農村信用社,符合再貸款條件的,人民銀行沈陽分行應考慮增加其再貸款額度。
12.對重點禽類加工、飼料生產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優先列入省級技術改造貼息項目計劃。
五、對有關企業和個人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13.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家禽加工企業和冷藏冷凍企業加工銷售禽肉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一并免征。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進行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禽肉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2006年視情況另行規定。對企業或個人由于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征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對企業由于禽類撲殺所造成的凈損失,允許其在所得稅前全額列支。減收的增值稅、所得稅按現行財政體制負擔。對禽類加工產品出口后的應退稅款,及時足額退給企業。
14.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冷藏冷凍企業及個人生產經營用的土地、房產和車船,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適當減免2006年上半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
六、對有關企業和個人暫免征收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費
15.對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養殖農戶收取的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驗費、衛生質量檢驗費、種畜種禽檢驗費、畜禽及畜禽產品防疫檢疫費、畜禽制品生產企業強制檢驗費及對出口的禽類產品收取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等,屬于中央的收入按國家規定全部免征,屬于省及以下各級收入全部免征。免征政策自2005年11月1日起實施,至2006年6月30日止。在本決定發布之前,已經解繳入庫的收入,不再退還。因免征行政性收費而減少的收入,由有關部門和單位調減支出項目自行消化,各級財政原則上不予補助。
七、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
16.在依法對疫區及其周邊地區嚴格管理的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防控禽流感為由,妨礙正常的生產和流通,不得采取直接或間接手段禁止非疫區持有有效證明的禽類產品進入市場銷售或實行歧視性銷售政策。
17.加強對出口家禽備案飼養場疫情監測,設立出口禽類產品檢務放行綠色通道,簡化受理、出證和放行手續,加快出口禽類產品通關放行速度,幫助企業擴大出口。積極推薦國家級和省級龍頭企業向國外注冊,努力擴大禽產品出口市場。
18.支持大型規范化養殖、加工企業通過“場廠掛鉤”方式進場交易或同市場內業戶聯手,實行“場戶掛鉤”。通過“放心禽肉柜臺”、“放心業戶”的示范作用,帶動停業業戶回場復市,保持禽類產品市場穩定。
19.積極宣傳我省防治禽流感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和遼寧無規定疫病區建設成就,為省內禽類及產品擴大國內外市場份額創造輿論環境。開展普及禽蛋類商品科學消費常識活動,引導消費需求,促進禽蛋市場繁榮。
八、確保受損企業職工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20.受疫情影響而被裁減的職工,原所在企業和職工本人已經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可以按規定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1.受疫情影響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人員,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并通過發動有關單位、黨員干部開展包戶扶持等辦法,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
九、加強對禽流感疫情防控的支持
22.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間,全省范圍內的緊急強制免疫所需疫苗經費全部由省級以上財政負擔;轉入正常免疫后,疫苗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3.對疫區內強制撲殺的禽類,國家給予一定補償。補償資金由中央、省、市、縣財政按國家有關規定共同負擔。
24.對疫區內消毒和無害化處理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負擔一部分外,其余部分由省負擔50%,市、縣負擔50%。
25.各級基本建設資金要加大對重大動物疫病防疫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充實、完善各級動物衛生工作機構的設備、條件,提高動物疫病診斷、檢測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