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市食藥監發〔2017〕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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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02-06 | 生效日期 | 2017-02-06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xafda.gov.cn/ptl/def/def/index_1259_5571_ci_trid_2305271.html |
港務區管委會,各區、灃東新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市食品稽查分局、市藥檢所: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20號令,以下簡稱《20號令》)、《關于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6〕72號)、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陜西省生鮮肉經營質量安全監管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陜食藥監發〔2015〕84號)、西安市肉類蔬菜流通體系建設與放心早餐豆制品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西安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各子系統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西追溯辦發〔2016〕2號)精神,為加強我市豬肉銷售市場監管,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外埠肉備案登記制度
非西安轄區豬肉屠宰、銷售企業進入西安市場應嚴格執行《西安市外阜肉流通追溯備案登記管理制度》,未經西安市外阜肉備案中心登記備案的,一律不得進入西安市銷售。
二、市場準入制度
?。ㄒ唬┓矎氖仑i肉批發、零售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到所在地的縣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豬肉經營備案,申領《陜西省生鮮肉經營備案表》(見附件)。豬肉經營戶應當主動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備案管理。
?。ǘ蛾兾魇∩r肉經營備案表》式樣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印制,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者鎮(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審查、發放,有效期1年。審查、發放《陜西省生鮮肉經營備案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ㄈ┥觐I《陜西省生鮮肉經營備案表》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食品攤販登記卡;
3、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食品攤販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場所平面圖及其有權使用證明;
5、與市場開辦者、早市、晚市、便民攤群點負責人簽訂的食品安全協議;
6、法人或負責人簽署的食品安全承諾書;
7、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各區縣和灃東新城、港務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縣局)應于每年12月20日前,將轄區豬肉經營備案情況匯總后報市局。
三、信息公示制度
?。ㄒ唬╀N售豬肉可以不進行包裝。
?。ǘ╀N售豬肉應當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公示《陜西省生鮮肉經營備案表》、標示相關信息,如實公布豬肉名稱、產地、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相關內容。產地標示到生豬屠宰所在地市、縣一級的具體名稱。
(三)除必須要標示的信息外,銷售者可以自行決定增加標示的內容。
四、進貨查驗制度
?。ㄒ唬┴i肉批發銷售者銷售豬肉時應出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載明品名、產地、數量、價格、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日期、聯系電話等內容。銷售憑證應加蓋經營單位印章。銷售憑證一式兩聯,存根應保存不少于六個月。豬肉零售者在銷售豬肉時應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出具銷售憑證。
實行統一配送銷售方式的豬肉銷售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所屬各銷售門店應當保存總部的配送清單以及相應的合格證明文件。配送清單和合格證明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
?。ǘ┴i肉銷售者應當建立臺賬制度,如實記錄豬肉品種、來源、數量、進貨日期、供貨單位及聯系方式、承運者等內容,進(銷)貨臺賬應保存不少于六個月(存根和進貨票據裝訂成冊,可以作為進銷貨臺賬)。
五、加強監督檢查,禁止銷售不合格豬肉
(一)含有國家禁止的獸藥和劇毒、高毒農藥,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ǘ┲虏⌒晕⑸铩?strong class="keylink">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
(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
?。ㄋ模└瘮∽冑|、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
?。ㄎ澹┎∷馈⒍舅阑蛘咚酪虿幻鞯呢i肉,來源不明的豬肉;
?。┪窗匆幎ㄟM行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
?。ㄆ撸┍话b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
?。ò耍﹪覟榉啦〉忍厥庑枰髁罱逛N售的;
?。ň牛俗⑻摷俚氖秤棉r產品產地、生產者名稱、生產者地址,或者標注偽造、冒用的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ㄊ┢渌环戏伞⒎ㄒ幓蛘呤称钒踩珮藴实?。
六、黑名單制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依法從嚴查處,其個人和企業,將列入“黑名單”:
1、在本市市場銷售的豬肉含有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2、收購、銷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豬肉,或者向豬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
3、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豬肉類的;
4、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及偽劣豬肉的;
5、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并對人體造成重大危害的;
6、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且負有法律責任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偽造食品產地、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冒用生豬屠宰生產定點屠宰證照及其他產品標志生產經營食品的;
8、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經營豬肉的情形。
凡是列入“黑名單”的個人和企業,區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提供給其他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凡是列入“黑名單”的個人和企業,從查處之日起,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附件1-2下載:1、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生鮮肉經營單位登記備案申請表
2、《陜西省生鮮肉經營備案表》
聯系電話:88221538(兼傳真)
聯系人:任 捷
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