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進入高溫潮濕天氣,河粉、腸粉(卷粉)、陳村粉、粿條、米線(米粉)、瀨粉等濕米粉、銀耳和木耳等容易受椰毒假單胞菌污染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椰毒假單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若上述食品未及時冷藏保存或超過保質期,食用引發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風險增大。米酵菌酸毒素中毒致死率高達40%以上,為預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請廣大食品銷售單位把好以下風險關:
一、進貨
1.查驗濕米粉供貨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是否具有相應的生產經營項目,并在有效期內。
2.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濕米粉購貨憑證信息,并保存相關憑證。
3.查驗產品相關證明。檢驗出廠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索取和保存濕米粉購貨憑證,內容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
4.查驗濕米粉質量。檢查食品標簽標識內容是否完整;是否在保質期內;外包裝是否有破損,感觀性狀是否正常;散裝食品的外包裝或容器上是否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批發企業還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濕米粉的相關信息以及濕米粉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保存期限為二年。
二、銷售
6.合理布置銷售場所,散裝濕米粉與其他商品應有明顯的區域劃分或隔離措施,與生鮮畜禽、水產品應有一定距離的物理隔離。
7.應配備防塵、防蠅、防蟲、防鼠、防霉、防腐等保證經營場所衛生條件的設施,并根據產品標識配備必要的冷藏冷凍設施。未明確貯存要求的或保質期內未銷售完的一律采用冷藏方式貯存。
8.規范標簽。應在散裝濕米粉外包裝、容器外或貨架、貨柜等顯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標示牌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事項。
三、貯存運輸
9.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濕米粉,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濕米粉并按餐廚廢棄物規范處置,做好處置記錄。
10.貯存散裝濕米粉應保留原廠包裝信息,確需分裝的應在包裝或容器上標明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11.嚴禁將濕米粉與有毒、有害物質一塊運輸,防止濕米粉在貯存運輸環節受到污染。嚴禁使用有色塑料袋等非食品級包裝材料儲存、運輸。
四、廢棄
12.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濕米粉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采取拆除包裝或搗毀、染色等方式銷毀,并做好拍照、視頻、文字記錄等銷毀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