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氣溫回升,春暖花開,在春夏多雨的氣候,適合野生蘑菇生長。因此,當前進入了因誤采誤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的高發期。 在我國食源性疾病的病死率統計中,毒蘑菇牢牢占據著頭把交椅。一些野生的毒蘑菇與食用菇類外形相似,鑒別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并借助一定的儀器設備,僅靠肉眼和根據形態、氣味、顏色等外貌特征難以辨別,極易誤食而引起中毒。 毒蘑菇所含毒素較復雜,或因地區、季節、品種和生長條件的不同而各異。毒蘑菇中毒潛伏期為2小時至24小時,有的僅為10分鐘左右。誤食毒蘑菇,肝損害型中毒最為兇險,表現為惡心、嘔吐、肝區疼痛等癥狀,部分患者可能會伴有精神癥狀。目前對有毒蘑菇中毒尚無特效療法,且中毒癥狀嚴重,發病急,死亡率高。 因此,汕頭市食安辦提醒廣大市民,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一是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間,廣大群眾不要因為好奇或為滿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來源不明的蘑菇。對于路邊草叢的野生蘑菇,由于鑒別毒蘑菇并不容易,廣大群眾不要輕易采摘不認識的蘑菇。二是不購買。勿在路邊攤販購買蘑菇,即使在正規市場上購買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沒吃過或不認識的野生蘑菇,不要偏聽偏信,輕易買來食用。三是不食用。為避免類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體聚餐、餐飲服務、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確保飲食消費安全。 同時,汕頭市食安辦要求各類餐飲單位、食堂等食品經營者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自我管理,嚴格把好原料進貨關,進貨渠道要正規,并做好原料進貨登記臺賬。各類單位食堂,尤其是學校食堂嚴禁采摘、采購野生蘑菇,嚴禁使用野生蘑菇作為食品原料;對可食用的蘑菇要嚴格挑選,避免有毒有害物質混入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