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廣東省和江門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1類食品31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99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見附件),檢出金屬污染物、農獸藥殘留等問題,檢驗機構均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江門市禮樂中心市場經營者李翠玉銷售的魷魚(凍魷魚),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江門市杜阮鎮中心市場經營者李長好銷售的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ㄈ┙T市杜阮鎮中心市場經營者黃漢東銷售的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ㄋ模┙T市杜阮鎮中心市場經營者姚逸妹銷售的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獸藥殘留問題
(一)江門市新會區御品南豪餐飲有限公司銷售的河蝦,硝基呋喃代謝物-SEM(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ǘ┡罱瓍^美陳水產店銷售的花甲,恩諾沙星殘留量(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ㄈ┙T市蓬江區杜阮鎮貫溪市場經營者凌火生銷售的菠菜,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江門市蓬江區沛豐水產品店銷售的沙甲,恩諾沙星殘留量(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ㄎ澹┡罱瓍^武紹石蔬菜檔銷售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T市蓬江市場經營者李悅芳銷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ㄆ撸┙T市蓬江市場經營者何連英銷售的黃豆芽、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ò耍┙T市蓬江市場經營者劉欽銷售的綠豆芽、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您應盡量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相應的購物憑證,購買食品時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標識、QS標識等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購買食品后應按照標簽所示方式貯存,并按照標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短保質期食品注意適量購買,避免久放變質。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月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2020年第21號)
3. 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2020年第21號)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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