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印尼食品藥品管理局3月5日新聞稿,食品藥品管理局在2月22日對印尼萬隆市和茂物縣一處非法生產食品和傳統藥品的窩點進行檢查執法,查處15種含有非法化學成分的加工食品、36種傳統藥物,32公斤含有撲熱息痛和西地那非的違禁藥物原料、5公斤散裝產品/半成品混合材料、膠囊殼和鋁等各類包裝材料的生產材料和原料。 印尼食品藥品管理局局長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傳統藥物和加工食品禁用醫藥化學品原料”。涉事個人的違法行為不僅涉及無證生產經營,更危害公眾健康。依據印尼《健康法》(2009年第36號)將被處以10年監禁或最高十億印尼盾罰金,依據《創造就業法》第60條相關規定違法者規定或將被處以15年監禁和最高罰款5億印尼盾罰金。 據悉,印尼食品藥品管理局生產和銷售非法產品的監測識別系統已運營2年,該局將繼續開發和加強監管,減少非法藥物和食品在印尼流通。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編譯,供網友參考,中國食品安全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