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食醋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食醋食品安全水平,3月3日,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食醋食品百日專項整治集體約談會。市市場監管局、相關鎮街市場監管分局、9家獲證食醋生產企業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會議宣貫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醬油和食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公告》內容,傳達了省市場監管局相關文件精神,部署我市食醋食品百日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提交自查報告。
會議對企業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要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加強原輔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及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完善相關記錄臺賬,實現產品可追溯。
二是食醋生產企業不得生產銷售標示為“配制食醋”的產品,食醋產品應當真實合法標注食品標識。
不得使用冰乙酸勾兌生產食醋;
不得使用工業酒精作為原料生產食醋;
不得使用不規范的產品標簽標識。
三是食醋生產企業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重點自查以下方面:
原料進貨渠道是否合法,索證索票是否齊全,采購記錄是否完整規范;
食醋發酵生產設備設施是否正常運轉;
產品標簽標識是否規范;
相關記錄是否完善,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接下來,市市場監管局將通過開展食醋食品百日專項整治,排查食品安全隱患,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提高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動我市食醋生產行業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