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茗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花溪分公司生產的兩批次開胃水豆豉,因其大腸菌群超標而被判定為不合格食品。日前,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處以1萬元罰款。 前不久,貴陽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一次食品抽檢。監測顯示,由貴州黔茗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花溪分公司生產的開胃水豆豉,兩批次樣品的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豆制品》要求,其生產日期分別為2月26日、3月11日,規格分別為210g/瓶、610g/瓶,均被判定為不合格食品。該局根據該公司的生產記錄和銷貨清單,查實2月26日生產了開胃水豆豉480瓶,全部銷售完畢,獲違法所得1200元。3月11日生產了240瓶,獲違法所得1300元。 經核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過程中員工未嚴格按消毒規程對自身、生產場所進行消毒;生產時,瓶子在清洗干凈后通過紫外線滅菌,然后自然風干,瓶子消毒不夠徹底。 與此同時,貴陽市市場監管局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2500元,并處行政罰款1萬元。責令該公司進行整改,加強員工培訓,嚴格按消毒規程對整個生產過程進行管控。完善對工作人員、消毒設施管理,加強對生產場所的消殺滅工作。添置消毒設備,對產品所用瓶子、瓶蓋進行二次消毒滅菌。增加生產工序,對產品成品也進行高溫殺菌,確保產品合格。做好防蠅、防鼠、防蟲工作,做到每日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