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7月24日,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案的行政處罰決定。 處罰決定書(津市場監管北新罰〔2019〕5號)顯示,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沒收違法所得1620元,并罰款人民幣50000元。
| 件名稱 | 市場主體(當事人)名稱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案 |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120000103070263H | 李斌 | 津市場監管北新罰〔2019〕5號 | 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 1、沒收違法所得1620元;2、罰款人民幣50000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 | 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19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