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19年7月18日消息,十堰經濟開發區軒騰酒水運營中心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被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十市監處(2019)3002號)顯示,十堰經濟開發區軒騰酒水運營中心經營標簽未按規定標明應當標明事項、含有虛假內容的預包裝食品。十堰經濟開發區軒騰酒水運營中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行政處罰:沒收違法食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行政處罰決定書號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十市監處(2019)3002號 | 十堰經濟開發區軒騰酒水運營中心 | 經營標簽未按規定標明應當標明事項、含有虛假內容的預包裝食品 |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 1、沒收違法食品;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