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查處一起涉嫌混淆行為的不正當競爭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得到有效制止。
據了解,重慶胖子天驕融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胖子”牌麻辣魚佐料,在重慶及周邊省市具有較高知名度。然而,近期“胖子”牌麻辣魚佐料銷量持續下降。該公司立即派人進行市場調查。
調查發現,在涪陵地區出現了“李鬼”。該公司向涪陵區市場監管局舉報,稱涪陵區內有不法商販銷售仿冒的“胖子”牌麻辣魚佐料。接到舉報后,涪陵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支隊與敦仁市場監管所迅速展開調查。
執法人員調查發現,在涪陵區興華花園農貿市場內,有數名個體工商戶銷售名為“胖子媽”的麻辣魚佐料,其產品外包裝裝潢與重慶胖子天驕融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胖子”牌麻辣魚佐料的外包裝裝潢非常相似,涉嫌“混淆”行為,且侵犯該公司的外觀專利設計,其行為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執法人員查清事實后,立即向銷售“胖子媽”麻辣魚佐料的個體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與“胖子”牌麻辣魚佐料相近似的產品,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
鑒于當事人沒有違法的主觀故意、違法時間短、社會危害小,且主動停止違法行為,該局對當事人作出免于行政處罰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