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7月17日電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17日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對李某、劉某網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減肥產品”,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依法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杭州互聯網法院當日正式立案受理。該案系中國首例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
公益訴訟起訴人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稱,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李某在家中通過網站多次以低價大量購入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的“減肥膠囊”。后李某與劉某一同將所購散裝“減肥膠囊”自行灌裝并加貼標簽,通過網絡交易加價向不特定消費者出售上述膠囊,銷售額共計56269.5元(人民幣,下同)。經鑒定,涉案膠囊中含有西布曲明、酚酞,均為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成分。
起訴人認為,被告銷售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非法添加物質的“三無”減肥膠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相關規定,應承擔民事責任。起訴人已于2019年3月23日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公告期滿,無適格主體提起訴訟,故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劉某共同支付所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共計562695元,并公開賠禮道歉,提示含違禁成分西布曲明、酚酞存在的危害。
杭州互聯網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處理首例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中,如何界定互聯網公益訴訟范圍,明晰起訴人訴訟資格,確立被告責任承擔方式,進而建立起公益訴訟中對不特定消費者權益的司法保護體系意義重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