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海關從美國入境航班旅客攜帶的行李中查獲禁止入境液態奶82公斤。
今年以來,長沙海關在長沙機場口岸旅檢現場動物源性奶及其制品截獲數量大幅增長。截至11月20日,共截獲動物源性奶及其制品186批、1043.23公斤,重量為2017年全年的1.5倍;其中嬰兒液體牛奶36批、860.95公斤,重量為2017年全年的2.5倍,嬰兒液體牛奶絕大部分來自美國入境航班旅客攜帶物。海關人員發現,不少旅客對于我國的奶制品入境相關法律法規并不清楚,導致違法攜帶動物源性奶及其制品入境被海關截獲,10月以來就先后有兩名旅客均攜帶超過80公斤嬰兒液體奶入境被截。
長沙海關介紹,由于來源不明、未經檢疫的奶及奶制品可能成為口蹄疫傳播途徑,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除奶粉以外的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以及動物源性的奶油、黃油、奶酪等奶類產品禁止攜帶、郵寄入境。而且,未經檢疫的奶制品來源不清、工藝不明,有極大衛生和安全隱患,如果來自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很可能存在攜帶細菌、口蹄疫病毒等動物疫病病原體及其他疫病疫情風險。
除了長沙機場口岸旅檢現場,今年以來長沙海關還分別在長沙機場口岸快件現場查獲嬰兒液體奶470瓶、103.38公斤;在長沙國際快件郵件監管中心從進境郵件中截獲鮮奶、酸奶和奶酪等14批、136公斤。
長沙海關同時提醒,我國雖然允許個人攜帶或郵寄奶粉入境,但需注意的是海關總署發布禁止攜帶或者郵寄入境的,如針對日本福島核泄露事件發布的公告中所禁止地區(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的奶粉產品,就禁止攜帶、郵寄入境。消費者在境外購買奶粉或奶制品特別是為嬰幼兒購買相關食品時,應注意了解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