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錯喂農藥致親侄子經搶救無效死亡。近日,經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做出一審宣判,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代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現年30歲的代某是大安區大山鋪鎮的農村婦女。2018年4月29日上午,代某攜其子回大安區三多寨娘家,其母因忙著打菜籽,便叫代某給只有一歲九個月的侄子喂治療腹瀉的藥水,代某誤將其父放置在廚房窗臺上的農藥“滅多威”液體讓其侄子服下。其侄子服藥后哭鬧不止,代某和其母發現侄子服用的是農藥,遂將其送往醫院搶救,同日,代某在市婦幼保健院撥打110報警電話后被出警的民警傳喚到案。次日下午5時許,其侄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死者符合口服氨基甲酸脂類農藥至呼吸衰竭死亡特征。
法院經審理認為,代某疏忽大意錯喂其侄子農藥,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成立。鑒于代某能投案自首,如實供述其罪行,且已獲得死者親屬的諒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從輕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