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天津市東麗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關于天津大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通告指出,天津大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大宇雞粉(調味料)產品(抽樣單編號:GC1812111300156,生產日期:2018-5-8,規格型號:2.5千克/袋)谷氨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項目不符合SB/T 10415-2007《雞粉調味料》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
信息顯示,天津市東麗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天津大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問題產品。經查,當事人生產大宇雞粉(調味料)產品56袋,全部銷售給天津市嘉浙商貿有限公司。
天津市東麗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督促企業迅速排查問題原因、進行整改,及時向天津市東麗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報告。以上產品已全部被市場消化未能召回。
天津市東麗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