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會上通報了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存在的違規經營行為,指出部分平臺未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安全協議、網上公示信息不齊全、制度不健全、記錄義務履行不到位、外賣配送容器清潔狀態不達標、在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內容不齊全、食品加工和送餐等行為違反食品安全規定等問題。 同時,要求網絡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認真履行平臺責任,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配備專門機構和人員,加強對入網商家的審查,嚴把準入關,規范公示商家資質和基本信息,定期監測店鋪經營情況,設置暢通、便捷的消費反饋通道。市監局監管干部將不定期對各平臺進行抽(檢)查,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切實保障廣大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