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著力解決白酒企業違規標注“年份酒”、違規添加甜味劑、配制酒添加藥品和非食用物質,食用植物油塑化劑污染、標簽標識不規范以及蜂產品摻假造假等突出問題,近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下發《關于加強重點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從即日起到今年10月31日,對白酒(小作坊、配制酒)、食用植物油、蜂產品生產企業進行為期5個月的重點監管,促進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提升食品風險管控能力,切實保障重點食品質量安全。 據悉,《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督部門對白酒(配制酒)生產企業和白酒小作坊重點檢查內容包括,1. 是否存在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白酒的行為;2.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或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甜味劑)的行為;3.是否存在標簽標識不規范(不標或少標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劑,違規標注“年份酒”“特供”“內供”“定制”“專用”)等行為;4.是否存在固液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冒用固態法白酒標準的行為;5.是否存在非法使用西地那非等藥品或禁用物質加工配制酒的行為;6.是否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廳文件要求建立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生產記錄是否規范健全。 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內容包括:1.生產線、灌裝線、容器、包裝材料等直接接觸植物原油、成品油的材料是否為塑料材料;使用塑料材料的,能否提供不含塑化劑的檢驗報告;2. 芝麻油等小品種植物油生產企業是否存在違規添加食用香精、香料等行為;3.是否存在生產工藝“浸出法”冒充“壓榨法”,使用轉基因原料加工的成品油標注非轉基因油或轉基因原油分裝后標注非轉基因油等行為;4. 是否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廳文件要求建立植物油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生產記錄是否規范健全。 蜂產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內容包括:1.是否存在原料采購把關不嚴,從非正規渠道采購原料或采購劣質原料的行為;2.生產加工過程中是否存在摻假造假、違規添加其他物質或食品添加劑的行為;3.是否存在不按照標準和工藝要求組織生產,關鍵環節控制制度、出廠檢驗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不落實等問題。 省市場監督管理廳要求各地,要對上述三類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逐家逐戶地開展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問題逐條逐項進行梳理分析,并按品種類別分別列出風險問題清單。并且,各地要針對風險問題清單,逐條逐項地研究制定防控風險的監管措施,對不同類別、不同品種的企業要分別施策,實行靶向監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問題。(李德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