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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不過磅”果蔬,當心短斤少兩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7-09 07:10:34 來源:互聯網

   ■按根賣的黃瓜大小并不一致,如圓圈中這兩根個頭相差較大。

  ■標注350克的生姜實際僅重165克。

  ■記者挑選4根苦瓜,最輕與最重相差70克。

 

  很多市民習慣在超市購買盒裝蔬菜,它們通??瓷先シ浅>?。有的超市還按根(個)售賣瓜果蔬菜。不過,如此賣菜,消費者買到的蔬菜分量足嗎?按根(個)銷售的黃瓜、苦瓜、茄子,品相、個頭均勻嗎?連續幾天,本報記者走訪廈門多家超市,發現銷售的所謂“精選蔬菜”在分量上差別不小。雖然不用過磅稱重,但是“短斤少兩”可能存在。


  按根(個)賣


  黃瓜個頭小三分之一 苦瓜重量相差70克

 

  7月4日,記者在天虹商場匯騰店的超市里發現,在這里,黃瓜計價單位不是大家熟悉的500克,而是以根售賣,每根黃瓜0.98元。細心的顧客發現,售賣的黃瓜大小并不一致,有的明顯“小一號”。記者隨手拿起兩根比較,只是目測,就明顯發覺其中一根比另一根小了接近三分之一。

 

  正在購物的市民王女士說,雖然單價不高,但得好好挑上一番。“肯定要挑那些個頭大些的。不過這么賣黃瓜,我也是第一次見。”她說。

 

  記者了解到,按根(個)賣瓜果蔬菜的超市還不少。7月7日,在大潤發超市體育路店,記者發現這里銷售的精選苦瓜、精選茄子、精選大蔥,都是按根(個)賣的。1根苦瓜的售價為4.9元、1根茄子的售價為4.5元。

 

  記者選取4根苦瓜,用電子秤稱重發現,它們的重量差異明顯,分別為285克、310克、315克、355克,最重的和最輕的相差了70克。標價簽上標明,按根(個)售賣的苦瓜重量應為300克,如此一來,285克的那根明顯重量不足。茄子的分量差別也很大。記者選取了兩根包裝好的茄子,其中一根重量為335克,另一根僅為230克,兩者相差了105克。

 

  精選蔬菜


  350克預包裝生姜 實際重量僅為164克

 

  除了按根(個)銷售的瓜果蔬菜外,廈門不少超市還引進了不少品牌精選蔬菜。記者了解到,享通、優野、彩食鮮等是主要品牌,市民購買這些品牌蔬菜時,無須過磅,可直接到收銀臺付款。

 

  享通蔬菜在大潤發超市體育路店和天虹商場超市均有銷售。這一品牌的蔬菜已經用保鮮膜盒做過預包裝,標簽上注明的重量多為400克或500克。記者選樣稱重后發現,一些精選土豆等蔬菜,實際重量都超過了標簽上標明的重量。不過,它們的分量依舊不均勻。比如,按份售賣的500克裝的土豆,有的實際重量達600多克,有的僅有500克出頭。

 

  永輝生活仙岳路門店也有按份售賣的預包裝蔬菜,其中彩食鮮生姜,標簽上標注重量為350克,并說明重量正負差是50克,售價為4.8元。記者用自帶的電子秤稱重后發現,其實際重量僅165克。記者又用永輝生活門店提供的電子秤稱重,重量為164克。與標簽上的350克相差了整整186克。店員解釋說,這些生姜是農戶每天采摘的,可能在裝袋時,沒有按350克包裝。

 

  記者表示,這款產品的分量相差有點多時。店員又解釋說,問題出在標簽上,價格修改了,但是規格沒有改,所以才出現這么大的誤差。不過,記者在永輝超市的微信小程序上發現,規格為300克-350克的同款生姜,線上售價為4.98元,與店內售價差異不大。

 

  律師說法


  遭遇惡意“缺斤少兩”


  最低可以索賠500元

 

  福建瀛坤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翼騰說,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缺斤少兩”不再局限于傳統的“少了秤”。如果商家提供的商品、服務無法達到其宣傳或承諾的效果,大打折扣,也都屬于“缺斤少兩”,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欺詐銷售行為。

 

  “如果商家確有欺詐的行為,消費者最低可以索賠500元。”張翼騰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張翼騰提醒,消費者維權不要怕麻煩,遭遇欺詐消費后要及時進行維權,能現場解決的爭取現場解決,未能現場處理的,應當保留好相關收據、發票等消費憑證,撥打12315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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