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宿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2018年10月26日消息,宿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收到標注淮安市林集鎮康樂源食品廠生產的“無汽蘇打水飲料”樣品(抽樣單編號:PP1832000028173069,經營單位:宿豫區大興鎮喜客多超市)的不合格檢驗報告,于7月26日送達經營企業并啟動核查處置。有關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現公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無汽蘇打水飲料,規格:500ml/瓶,生產日期:2018-05-09,菌落總數不符合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要求、酵母不符合GB 4789.15-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霉菌和酵母計數》(第一法 霉菌和酵母平板計數法)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現場檢查及不合格產品控制情況。2018年7月26日,宿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檢驗報告送達宿豫區大興鎮喜客多超市,同時進行檢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食品購進數量為48瓶、已銷售36瓶,剩余12瓶用于抽樣檢測,其中抽樣10瓶,備樣2瓶。執法人員對于2瓶備樣飲料予以扣押。責令該超市在超市外張貼召回公告,對相關產品予以召回,由于銷售時間較長,未能召回相。 三、核查處置情況。2018年7月26日,宿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宿豫區大興鎮喜客多超市立案查處。經查,當事人進貨時索要了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貨單、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并不知道其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依法沒收被扣押的上述2瓶無汽蘇打水飲料。 四、其它風險控制措施。加強對企業檢查,規范經營單位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