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當護士的李慧(化名),用盡自己掌握的醫療健康知識,也沒能動搖母親去買保健品的決心。
“我媽買了保健品之后,吃完發現沒效果,才知道上了當,但商家早跑沒影兒了,自然沒辦法退貨了。”李慧說。
李慧的這種煩惱,在以后或將不再難解決。
10月26日,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老年人保健產品等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稕Q議》規定,六十歲以上老年人通過會議營銷等形式購買的保健產品,七日內有權無理由退貨。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對于老年保健品市場的亂象,黑龍江重拳出擊、重典治亂、猛藥去疴,體現了地方立法機關應有的溫度和擔當,值得點贊,建議其他地方參考。
“但目前來看,最大的問題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只要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法律能夠得到有效貫徹實施,保健品亂象就能得到解決。執法部門應當加大執法力度,用重典整治保健品市場亂象。”劉俊海說。
詐騙團伙年銷售額10億元
《決議》規定,六十周歲以上老年人通過會議營銷、集中授課、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獎勵免費或低價旅游以及電話推銷、上門推銷、網絡銷售等形式購買的保健產品,七日內有權無理由退貨。
會議營銷等形式,正是商家吸引老年人“入甕”的常見套路。
為了打消母親買保健品治病的念頭,李慧專門去保健品講座現場看過他們的“套路”。
李慧發現,現場有穿著白大褂、掛著“厲害”頭銜的“醫學專家”給老年人講課,向老年人灌輸錯誤的養生知識,吹噓保健品功效。同時,商家還會配備一些機器給老年人檢測,然后以“檢測結果”來嚇唬這些老年人,繼而推銷自己的保健品。
“他們會拿出一個機器,用一個小東西夾到指頭上,然后會導出一些數據。還會拿出一個電子顯示屏,讓老人把手放上去,指著老人手上的血管說,哪根血管有堵塞,需要用藥疏通……反正就是用看起來很‘科學’的儀器,說一些聳人聽聞的話,來推銷他們的保健品。”李慧說。
在距離哈爾濱一千多公里的河北燕郊,也有不少人有著類似的煩惱。
去年,晨夕法律服務中心志愿者王春麗為了解除母親對保健品的迷信,曾經與銷售保健品的商家上演了一場“洗腦”與“反洗腦”的戰爭。
為了打贏這場戰爭,王春麗專門到老年人保健品銷售活動現場臥底,花了幾天時間,終于摸清了商家的銷售套路。隨后,晨夕法律服務中心專門在多個社區組織專題講座,把整個銷售過程給老年人演示了一遍。
“他們通過送雞蛋、烤鴨等禮品吸引老年人過去,在講座開始時講一些養生知識。事實上,這些工作都是在為他們銷售保健品鋪路。”王春麗說。
這樣的套路,已經成為保健品銷售的常規操作。
公益贊助實為誘餌,陪伴旅游為套取病情,免費體檢為詐騙鋪墊,“醫學專家”都是假扮的,保健品治療功效都是夸大宣傳……公安部近日披露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破獲的一起大型保健品詐騙案,透露了犯罪團伙有組織詐騙老年人錢財的種種套路,通過這些套路,該團伙2017年全年銷售額高達10億元。
打著“醫療保健”幌子牟取暴利
有著法律背景的王春麗,在與保健品銷售者的這場戰爭中,并沒能取得完勝。
“直到現在,我媽還會去領雞蛋、聽講座。不過讓我放心的是,之前因為買的鍋冒出黑煙后,她也知道這些東西都是假的,現在是把這個當作一種社交活動來參與。”王春麗說。
“身邊有不少朋友,都有著類似的煩惱。我曾經在臥底時看到,四五千元的儀器,有老年人一口氣買下五套,說是給家里人一人一套來保健。在燕郊,別說是花費幾萬元、十幾萬元買保健品的老年人,就是把家里房子賣掉買保健品的老年人,我也見過。”王春麗說。
有著醫學背景的李慧雖然勸住了母親不再買吃的保健品,但最近又要開始想方設法勸阻母親買泡腳桶,“這一個泡腳桶就要五千塊錢左右,宣傳的功效差不多都快包治百病了,我說那肯定是騙人的,但我媽能不能聽進去我說的話,我心里也沒底”。
這些耗費老人巨資買來的保健品,并不能起到他們所期待的效果。
10月16日,中消協在網站上發布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暨老年消費情況專題報告》,其中提到,在全國消協受理的投訴案件中,保健產品投訴依然高發。
報告指出,老年人注重保健,希望通過保健品、治療儀等方式“治療”老齡化帶來的疾病或不適。不法商家為了牟取暴利,打著“醫療保健”的幌子,從餐飲用具、服飾鞋帽等日用消費品,到居家寢具床墊、被褥等大件商品對產品加以“功能化”特殊包裝,使之“具備”保健甚至治療某些疾病的功能,讓不明就里的老年消費者競相追捧。而這些所謂的保健品、治療儀等,根本不具有其宣傳的功效,不僅沒有保健作用,甚至會給老年消費者帶來各種副作用,加重病情。
監管不力是主要原因
安徽省銅陵市公安局銅官分局石城路派出所所長周揚告訴記者,每年都會接到一些老年人對保健品的舉報。
“有一次,我們接到群眾舉報,有商家以向到場的老年人發放雞蛋等物品為噱頭,向老年人推銷一款售價100元的保健枕頭,并承諾之后還會有一系列贈品或優惠活動。而且,不滿意還可以在活動結束之前退貨。然而,該商家原定8天的活動提前結束,在沒跟老人們打招呼的情況下就全部離開了銅陵,這讓很多老年人覺得自己上了當。”周揚說。
周揚說,派出所在接到報警后立刻進行調查,但發現商家的這一行為,并未構成犯罪,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其違法事實也不屬于公安機關的職責范圍。
“對此,公安機關作出了不予立案的決定。但鑒于這一事件給老年人造成的影響,我們主動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并派出辦案力量配合相關部門前往江蘇南通,找到了涉事的紡織品公司,進行調查取證。經過一系列措施,該公司退還了老人們部分錢款。”周揚說。
依靠一個合法的身份和隱蔽的手段,保健品銷售廠商經常游走在法律的邊緣,瘋狂斂財。
王春麗在臥底期間發現,這些售賣保健品的商家大多數都在有關部門進行過注冊,有了一個合法的身份。此外,商家所開的收據并不對應所售賣的產品,也沒有蓋章。
“這些機構的發展能力和反偵查能力都很強。一方面,他們采用傳銷組織發展下線的辦法,如果有人能夠帶新的老人過來,就會有禮品贈送。另一方面,他們舉辦講座大多是在早上五六點鐘,早上七點前結束,給執法帶來了很大難度。”王春麗說。
記者了解到,大多數保健品生產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法律資質齊備。雖然一些老年人認為保健品公司存在售價虛高、沒有功效、退換貨難等問題,但要維權卻難上加難。
劉俊海認為,保健品詐騙案件之所以屢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個別地方監管部門的錯誤認識,“一些地方的監管部門認為,一個愿買一個愿賣,還能拉動GDP,保健品只要吃不死人,就不用管。重發展輕規范、重創新輕誠信、重快捷輕安全、重效率輕公平的錯誤發展理念,導致老年保健品市場亂象叢生”。
“個別監管者的錯誤認識,是導致保健品詐騙案件多發的主要原因,其次才是保健品企業見利忘義、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維權收益低等原因。”劉俊海說。
中國政法大學醫藥法律與倫理研究中心主任劉鑫認為,保健品商家施展出來的“套路組合拳”,本就讓人防不勝防,而各職能部門對保健品“九龍治水”式的監管,使得監管效率更顯低下。
“例如,保健品廣告發布前不需食品衛生部門審查,廣告發布后保健品抽驗又由食藥監管部門執行,處理投訴歸消費者協會,涉嫌詐騙等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處理,冒牌‘專家’的非法診療行為由衛生部門監管。”劉鑫說。
應建立終身問責制
近年來,保健品亂象一直是全國兩會期間的熱議話題。今年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就建議,加大對保健品亂象的打擊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揚州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王靜成建議,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對所謂“保健品”詐騙坑老行為的處罰,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全國政協委員、匯業(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魏青松指出,具體案例需要具體分析,就保健品行業來說,應從源頭上加大執法力度。
為依法打擊整治向老年人欺詐銷售保健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決議》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廣播電視和公安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對老年人保健產品消費領域侵權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
“《決議》重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后悔權’,明確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規定檢察院可以就此提起公益訴訟,鼓勵群眾舉報,這些規定很好地體現了‘協同共治’的理念,有利于更好地整治老年保健品市場亂象。”劉俊海說。
劉俊海指出,當前我國的法律已經比較完善,如果說在立法上再有所突破,可以考慮以后在修改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時,專門針對保健品市場作出明確規定。需要強調的是,當下更需要加大執法力度,把法律規定落實到位。
“建議對監管者實行終身問責制,如果是因為監管人員懈怠監管而導致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即使退休了也要對其進行問責,并責令其向公眾道歉,由其自掏腰包賠償廣大老年人的損失。”劉俊海說。
劉俊海同時建議,明確保健品生產商銷售商作為第一責任人,凡是通過虛假廣告進行誤導宣傳的人員,一律按欺詐處理,適用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十倍懲罰性賠償,提高違法成本,以此來震懾和嚴懲不良商家,維護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