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的開展情況。
據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馮明杰介紹,2018年8月,寧夏檢察機關開始開展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監督范圍主要包括在農貿市場、超市、學校周邊等銷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食品行為,網絡餐飲生產經營者食品加工違法行為,違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定的違法行為及監管部門是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問題等領域。
據了解,自專項監督活動開展以來,寧夏共立案辦理食品領域公益訴訟案件73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72件,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市場監管部門及時依法履行職責,取締1742家無證餐飲服務商家,責令46家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停止供餐活動,向293家食品經營者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對174家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經營者進行了責任約談,查處食品違法案件32起,共督促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1978.58千克。
中小學生校外就餐環境是本次活動監督的重點,為保障中小學生校外就餐及休息場所的安全,金鳳區檢察院于2018年3月開展對轄區“小飯桌”的專項監督活動,發現銀川市金鳳轄區17所中小學校周邊191家“小飯桌”中未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有50余家,且有多家小飯桌存在室內未裝設紫外線或其他消毒設施、使用座便器不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等情況。
針對該情況,金鳳區檢察院依法向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該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轄區“小飯桌”。檢察建議發出后,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轄區內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學校食堂專項檢查活動,先后對1084家學校食堂進行排查,對30家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責令其立即停止供餐活動,對其他問題集中的85家學校食堂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對8家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堂進行了責任約談,查處違法案件3起,銀川市大中小學周邊餐飲服務環境明顯改善。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無小事。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不斷強化法律監督職責,為提升寧夏食品安全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馮明杰說道。(完) |